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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及氣候變化

GRI參考:305-1305-2305-3305-4

環保規例與合規

環保合規

2021

2020

2019

2018

2017

引致罰款或遭起訴的環保違規(宗數)1

0

0

0

0

0

環保超標及其他違規(宗數)1

9

4

10

2

13

  1. 數據涵蓋中電在匯報年度中擁有營運控制權的資產。Paguthan電廠的購電協議於2018年12月屆滿,數據因此並未納入2019年至2021年報告範圍。

氣體排放

空氣污染物

2021

2020

2019

2018

2017

氮氧化物(NOx)排放量(千公噸)1,2

45.7

43.2

47.0

60.9

59.3

⼆氧化硫(SO2)排放量(千公噸)1,2

52.7

48.0

44.7

76.1

81.6

粒狀物(千公噸)1,2

7.6

6.9

7.7

8.5

8.3

六氟化硫(SF6)(千公噸)1,2

0.004

0.003

不適用

不適用

不適用

汞(千克)1,2,3

311

不適用

不適用

不適用

不適用

  1. 數據涵蓋中電在匯報年度中擁有營運控制權的資產。Paguthan電廠的購電協議於2018年12月屆滿,數據因此並未納入2019年至2021年報告範圍。
  2. 自2019年開始,先整合各廠方數據後才進位調整。
  3. 汞排放量是基於直接測量或計算,按照地方當局的要求或使用可接受的內部要求方法。由於抽樣規模有限,哈格爾電廠不包括在2021年的數據。

廢物

廢物產量及循環再造量

2021

2020

2019

2018

2017

一般液體廢物(千公升)1,2,3

產量

65

3

59

52

103

循環再造量

65

3

57

52

103

一般固體廢物(公噸)1,2,3

產量

24,481

17,901

13,344

11,471

20,334

循環再造量

4,214

4,458

4,986

3,990

3,790

有害液體廢物(千公升)1,2,3

產量

1,017

1,091

1,578

1,685

1,420

循環再造量

947

1,069

1,536

1,648

1,384

有害固體廢物(公噸)1,2,3

產量

1,524

1,503

862

1,435

857

循環再造量

520

523

201

631

469

  1. 數據涵蓋中電在匯報年度中擁有營運控制權的資產。Paguthan電廠的購電協議於2018年12月屆滿,數據因此並未納入2019年至2021年報告範圍。
  2. 自2019年開始,先整合各廠方數據後才進位調整。
  3. 廢物數據根據當地法律進行分類。

副產品

2021

2020

2019

2018

2017

煤灰產量(千公噸)1,2

3,403

2,624

3,032

3,419

3,005

煤灰回收/出售量(千公噸)1,2

2,501

1,793

3,667

2,263

1,745

⽯膏產量(千公噸)1,2

367

334

441

253

156

⽯膏回收/出售量(千公噸)1,2

365

335

438

250

161

  1. 數據涵蓋中電在匯報年度中擁有營運控制權的資產。Paguthan電廠的購電協議於2018年12月屆滿,數據因此並未納入2019年至2021年報告範圍。
  2. 自2019年開始,先整合各廠方數據後才進位調整。

用水量

2021

2020

2019

2018

2017

⽔抽取總量(百萬立方米)1,2,3

5,160.0

5,162.74

5,219.94

5,153.6

4,480.6

冷卻用途

淡⽔抽取

42.5

35.1

45.7

53.3

47.6

海⽔抽取

5,107.4

5,117.04

5,161.74

5,087.3

4,421.7

非冷卻用途

淡⽔抽取

5.3

5.7

5.8

6.0

4.9

⾃來⽔抽取

4.8

4.9

6.7

7.0

6.4

⽔排放總量(百萬立方米)1,2,3,5

5,122.5

5,133.84

5,179.64

5,103.2

4,437.7

冷卻用途

排放⾄淡⽔⽔體經處理的廢⽔

0

0

0

0

0

排放⾄海洋

5,107.4

5,117.04

5,161.74

5,087.3

4,421.7

排放⾄其他地點的廢⽔

0

0

0

0.02

0.05

非冷卻用途

排放⾄淡⽔⽔體經處理的廢⽔

11.9

13.7

14.4

12.3

12.3

排放⾄海洋經處理的廢⽔

1.3

1.5

1.7

1.6

1.6

排放⾄其他地點的廢⽔

1.9

1.6

1.7

1.9

2.0

排放⾄污⽔系統的廢⽔

0.03

0.03

0.03

0.03

0.02

淡水消耗總量(百萬立方米)

52.6

不適用

不適用

不適用

不適用

來自水資源緊絀地區的水抽取總量(百萬立方米)

16.5

不適用

不適用

不適用

不適用

來自水資源緊絀地區的淡水消耗總量
(百萬立方米)

16.4

不適用

不適用

不適用

不適用

  1. 數據涵蓋中電在匯報年度中擁有營運控制權的資產。Paguthan電廠的購電協議於2018年12月屆滿,數據因此並未納入2019年至2021年報告範圍。
  2. 由於數字經進位調整,顯示的總數與所列數據的總和之間存在差異。
  3. 自2019年開始,先整合各廠方數據後才進位調整。
  4. 根據澳洲Newport電廠的最新數據重列。
  5. 自2019年起開始,雅洛恩電廠過往匯報為「排放至污水系統的廢水」的「排水至協力廠商」數據乃匯報為「排放至其他地點」。

水密度

2021

2020

2019

2018

2017

中電發電過程的水密度(立方米/每千度電)1

0.83

0.78

0.94

1.10

1.07

  1. 數據涵蓋中電在匯報年度中擁有營運控制權的資產。Paguthan電廠的購電協議於2018年12月屆滿,數據因此並未納入2019年至2021年報告範圍。

重用/循環淡水

2021

2020

2019

2018

2017

淡水重用/循環量(百萬立方米)1

838

736

686

899

814

  1. 數據涵蓋中電在匯報年度中擁有營運控制權的資產。Paguthan電廠的購電協議於2018年12月屆滿,數據因此並未納入2019年至2021年報告範圍。

溫室氣體排放

溫室氣體排放

2021

2020

2019

2018

2017

中電集團1

二氧化碳當量(CO2e)排放總量 — 按權益計算(千公噸)2,3

65,017

62,138

71,720

不適用

不適用

範疇一(千公噸)4

47,690

45,105

50,047

不適用

不適用

範疇二(千公噸)

236

244

250

不適用

不適用

範疇三(千公噸)

17,091

16,790

21,424

不適用

不適用

類別 1:購買的產品和服務

901

1,210

1,093

不適用

不適用

類別 2:資本產品

1,488

685

1,347

不適用

不適用

類別 3:燃料和能源相關活動

12,733

12,690

16,671

不適用

不適用

類別 5:營運中產生的廢物

80

63

101

不適用

不適用

類別 6:商務差旅

1

1

8

不適用

不適用

類別 7:員工通勤

4

2

4

不適用

不適用

類別 11:已售產品的使用

1,884

2,138

2,200

不適用

不適用

中電集團的發電和儲能組合3,4,5

二氧化碳(CO2)— 按權益計算(千公噸)6

47,574

44,987

不適用

不適用

不適用

二氧化碳當量(CO2e)— 按權益計算
(千公噸)6

47,813

不適用

不適用

不適用

不適用

二氧化碳(CO2)— 按權益及長期購電容量和購電安排計算(千公噸)7,8

51,674

48,621

不適用

不適用

不適用

二氧化碳當量(CO2e)— 按權益及長期購電容量和購電安排計算(千公噸)7,8

51,941

不適用

不適用

不適用

不適用

二氧化碳(CO2)— 按營運控制權計算
(千公噸)6

46,842

43,808

50,412

52,052

47,9219

二氧化碳當量(CO2e)— 按營運控制權計算
(千公噸)6

47,090

44,023

50,676

52,306

48,082

  1. 涵蓋一系列業務,包括發電和儲能組合、輸電及配電、零售和其他。
  2. 由於數字經進位調整,顯示的總數與所列數據的總和之間存在差異。
  3. Paguthan電廠的購電協議於2018年12月屆滿,數據因此並未納入2019年至2021年報告範圍。
  4. 根據《溫室氣體盤查議定書》,採用廢物產生的沼氣發電的「中電綠源」不納入中電的二氧化碳排放量(範疇一),獨立在資產表現數據中報告;其非二氧化碳溫室氣體(即甲烷及一氧化二氮) 則納入中電的二氧化碳當量排放量(範疇一)。
  5. 自2020年開始,該組合包括儲能資產和發電資產。儲能資產包括抽水蓄能和電池儲能。在過往年度,該組合只包括發電資產。
  6. 數據涵蓋範疇一及範疇二排放。
  7. 表現數據包括佔多數權益及佔少數權益的所有資產,以及中電的「長期購電容量和購電安排」。自2018年開始,「長期購電容量和購電安排」指購電協議至少達五年或以上及購電容量不少於10兆瓦。
  8. 數據涵蓋範疇一、範疇二及範疇三類別3排放(中電購入並售予客戶的電力所產生的直接排放)。
  9. 由於可用數據有限,2017年的二氧化碳排放指標乃按雅洛恩電廠及Hallett電廠的二氧化碳當量排放計算。

氣候願景 2050

2021

2020

2019

2018

2017

中電集團—發電和儲能組合
的溫室氣體排放強度
1,2,3,4

按權益及長期購電容量和購電安排計算
(每度電的二氧化碳當量排放(千克))5,6

0.57

0.57

0.63

0.66

0.697

按權益計算
(每度電的二氧化碳當量排放(千克))8

0.65

0.66

0.71

0.74

0.807

  1. 2019年至2021年的數據為溫室氣體排放強度(每度電的千克二氧化碳當量排放),符合最新的《氣候願景2050》目標。2019年之前的數據為碳排放強度(每度電的千克二氧化碳排放),與以往報告一致。
  2. 自2020年開始,該組合包括儲能資產和發電資產。儲能資產包括抽水蓄能和電池儲能。在過往年度,該組合只包括發電資產。
  3. Paguthan電廠的購電協議於2018年12月到期,數據因此並未納入2019年至2021年報告範圍。
  4. 根據《溫室氣體盤查議定書》,採用廢物產生的沼氣發電的「中電綠源」不納入中電的二氧化碳排放量(範疇一),獨立在《可持續發展報告》中的資產表現數據中報告;其非二氧化碳溫室氣體(即甲烷及一氧化二氮)則納入中電的二氧化碳當量排放量(範疇一)。
  5. 表現數據包括佔多數權益及佔少數權益的所有資產,以及中電的「長期購電容量和購電安排」。自2018年開始,「長期購電容量和購電安排」指購電協議至少達五年或以上及購電容量不少於10兆瓦。
  6. 數據涵蓋範疇一、範疇二及範疇三類別3排放(中電購入並售予客戶的電力所產生的直接排放)。
  7. 由於可用數據有限,2017年的二氧化碳排放指標乃按雅洛恩電廠及Hallett電廠的二氧化碳當量排放計算。
  8. 數據涵蓋範疇一及範疇二排放。

中華電力—售電量溫室氣體排放強度1,2

2021

2020

2019

2018

2017

中華電力售電量二氧化碳當量排放強度
(每度電的二氧化碳當量排放(千克))

0.39

0.37

0.50

0.51

0.51

中華電力售電量二氧化碳排放強度
(每度電的二氧化碳排放(千克))

0.39

0.37

0.49

0.51

0.50

  1. 根據《溫室氣體盤查議定書》,採用廢物產生的沼氣發電的「中電綠源」不納入中電的二氧化碳排放量(範疇一),獨立在《可持續發展報告》中的資產表現數據中報告;其非二氧化碳溫室氣體(即甲烷及一氧化二氮)則納入中電的二氧化碳當量排放量(範疇一)。
  2. 售電量是指在調整可再生能源證書前向中華電力香港客戶售出的電量。

與氣候相關的財務資料

資本投資

2021

2020

2019

2018

2017

按資產類別劃分的資本投資總額(百萬港元(%))1,2,3

15,411 (100%)

13,022 (100%)

12,028 (100%)

12,851 (100%)

不適用

輸配電及零售

5,957 (39%)

4,810 (37%)

5,229 (43%)

4,953 (39%)

不適用

燃煤

2,628 (17%)

3,638 (28%)

2,473 (21%)

3,040 (24%)

不適用

天然氣

5,639 (37%)

3,445 (26%)

3,146 (26%)

4,098 (32%)

不適用

核能

0 (0%)

0 (0%)

352 (3%)

0 (0%)

不適用

可再生能源4

860 (6%)

462 (4%)

580 (5%)

714 (5%)

不適用

其他

327 (2%)

667 (5%)

248 (2%)

46 (0%)

不適用

  1. 由於數字經進位調整,顯示的總數與所列數據的總和之間存在差異。
  2. 資本投資包括增添固定資產、使用權資產、投資性房地產、無形資產、投資和墊款予合營及聯營企業,以及業務/資產收購。
  3. 按應計基準。
  4. 可再生能源包括風電、水電、太陽能和轉廢為能。轉廢為能非零碳排放能源。自2019年以來,可再生能源中包含轉廢為能數量如下: 2019 年 - 123 百萬港元;2020年 - 7 百萬港元;2021 年 - 18 百萬港元。

營運盈利

2021

2020

2019

2018

2017

按資產類別劃分的營運盈利總額(百萬港元(%))1

10,638 (100%)

12,374 (100%)

12,138 (100%)

15,145 (100%)

14,189 (100%)

輸配電及零售

5,612 (53%)

5,751 (46%)

5,131 (42%)

7,427 (49%)

8,392 (59%)

燃煤2

1,020 (10%)

2,871 (23%)

2,503 (21%)

3,370 (22%)

3,994 (28%)

天然氣2

1,326 (12%)

1,510 (12%)

1,735 (14%)

1,533 (10%)

核能

1,908 (18%)

1,594 (13%)

1,688 (14%)

1,720 (11%)

913 (7%)

可再生能源3

519 (5%)

575 (5%)

1,016 (8%)

924 (7%)

629 (4%)

其他

253 (2%)

73 (1%)

65 (1%)

171 (1%)

261 (2%)

  1. 扣除未分配支銷前。
  2. 自2018年開始,燃煤及天然氣的營運盈利被分開匯報。
  3. 可再生能源包括風電、水電、太陽能和轉廢為能。轉廢為能非零碳排放能源。自2019年以來,可再生能源中包含轉廢為能數量如下: 2019 年 - 5 百萬港元;2020年 - 8 百萬港元;2021 年 - 10 百萬港元。


以橙色標示的2021年數據已經由羅兵咸永道會計師事務所獨立驗證。往年數據的驗證範圍載於過去的可持續發展報告。

概覽

以潔淨能源發電來取代火力發電從而減少溫室氣體排放,是中電紓緩其氣候變化影響的主要方法。

氣候並非唯一的受惠者。以其他能源取代化石燃料可帶來其他好處,包括減少資源消耗,如火電廠的冷卻用水,燃料及燃料提取及運輸所使用的資源,粒狀物等污染物亦會減少。上述種種都是透過減少廢物及改善空氣質素可即時為社區帶來的裨益。

對潔淨能源設施的投資,有助透過建立新產業及帶來與生物多樣性及土地使用有關的減碳機遇,有利經濟發展。

中電發電資產的整個生命周期均設有嚴格的環境管理系統,從興建前的環境影響評估、運行期間的排放監控措施,以至廢物管理及電廠退役後原址修復。對上述議題的高效管理已納入中電日常營運的指引中,對維持營運權所需許可至關重要。

主要持份者
  • 政府及監管機構、社區、環境
相關重要主題
  • 規劃及落實淨零轉型
  • 投資潔淨能源基建

環境管理

環保規例與合規

氣體排放

廢物

生物多樣性及土地使用

氣候變化

溫室氣體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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