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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I參考:2-6

供應鏈管理

供應商分佈

2021

2020

2019

2018

2017

按地區劃分的供應商(數目)

5,659

5,777

6,362

5,721

5,536

澳洲

1,942

2,216

2,215

1,986

1,941

中國內地

1,216

1,142

1,166

1,011

995

香港

1,025

1,013

1,000

950

899

印度

1,197

1,134

1,704

1,476

1,443

其他(亞太區)

67

70

77

84

70

歐洲

112

121

118

129

112

美洲

98

78

77

78

69

世界其他地區

2

3

5

7

7

向供應商支付的金額

2021

2020

2019

2018

2017

按地區劃分向供應商支付的金額(百萬港元)

43,997

36,544

36,746

39,183

30,868

澳洲

10,617

8,526

8,356

9,410

7,184

中國內地

17,226

15,577

11,603

10,339

8,343

香港

8,296

8,501

8,888

8,917

7,264

印度

2,977

1,999

3,104

4,597

2,527

其他(亞太區)

3,016

960

3,093

4,363

4,467

歐洲

1,630

753

1,234

1,170

830

美洲

232

221

458

380

241

世界其他地區

3

5

10

7

12

概覽

企業成功需取決於其營運範疇外的一系列因素,供應鏈是其中之一。

中電視其供應商為一項核心資產,有賴其供應的設備、燃料及其他資源,中電才得以暢順地向客戶供電及提供服務。妥善管理及充分利用供應鏈有助成本控制、改善業務表現及實現競爭優勢。

中電與供應鏈環環相扣、彼此依賴,完善的供應鏈管理可避免中電、供應商、客戶及社區間接地受到營運環境連鎖效應帶來的影響。對於客戶,影響可能包括供電可靠度。對於中電方面,影響亦可能包括因應市場越來越高的期望則帶來的規管風險及聲譽風險。具體而言,公司必須理解並管理供應鏈中出現童工與強迫勞工的風險。

與業務夥伴緊密合作的前提必需達到一致的目標和目的。中電透過其供應商,創造職位並為經濟及社區作出貢獻。在合作關係中,中電亦能積極強化供應商的運作方式,並在適當情況下規定供應商採納更高水平的安全、環境保護及勞工規例標準。

主要持份者
  • 客戶、供應商、社區
相關重要主題
  • 在不斷變化的營運環境中加強抗逆力
  • 業務活動能配合社群、僱員及客戶的期望
  • 維護供應鏈上的勞工標準

供應鏈管理

負責任採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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