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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範圍及數據核實

本報告涵蓋中電集團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可持續發展表現。本報告與中電2024年報同時出版。2025年3月,中電發表了2024可持續發展報告及年報。

GRI參考:2-22-32-42-5

中電定期審閱其報告範圍,確保涵蓋集團整體業務組合的重大影響。年內曾投入運作但隨後出售的任何資產已列入報告範圍。2024年,報告範圍新增的資產包括三都二期風場及其電池儲能設施、淮安南閘太陽能光伏電站及其電池儲能設施、宜興一期太陽能光伏電站及其電池儲能設施、冠縣電池儲能設施、鄄城風場、新界西堆填區第二期及Karera Power Transmission Limited。青山發電廠A1、A2及A3機組於2024年4月退役。中電提前退出山東中華發電有限公司,該公司是菏澤二期電廠和聊城一期電廠的營運商。Gullen Range風場的購電協議已於2024年12月22日終止。

2024年,數據點出現以下調整:

  • 新納入專用於技能提升與再培訓的受訓時數百分比;及
  • 新納入按資產類別劃分的五年計劃資本投資總額百分比

本報告中特定的環境、社會及管治數據,由畢馬威會計師事務所按照下列規定執行了有限保證的鑒證工作

  • 《國際鑒證業務準則》第3000號(經修訂)、「審計或審閱歷史財務資料以外的鑒證工作」,以及
  • 就溫室氣體排放而言,根據《國際鑒證業務準則》第3410號「溫室氣體排放聲明的鑒證工作」的規定
下載2024年獨立鑒證報告(只備英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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