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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好的企業管治及風險管理是企業可持續發展的基石,亦奠下長遠成功的基礎。集團繼續努力在日常營運中貫徹良好企業管治實務,全面落實中電《價值觀架構》。

企業管治架構和守則

GRI參考:2-92-122-152-232-243-3

穩健的企業管治架構能促進和保障股東及其他持份者的利益。中電致力維持嚴謹的企業管治架構,以保持集團的公信力及聲譽。

企業管治乃公司文化的基石,並推動中電作出堅守正道的明智決定。多年來,公司已制定並實施《中電企業管治守則》(中電守則)、企業管治架構,以及構成中電獨特企業管治架構的一套全面的流程、系統、政策及指引。中電守則不僅符合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附錄C1《企業管治守則》中的規定,更額外參考中電自身的標準及經驗,精益求精。

下載《中電企業管治守則》

董事會是中電的最高管治機構,有責任以盡本分、重效益的態度處理及監管中電集團的事務。董事會授權五個董事委員會履行其部分職責,而涉及最多可持續發展相關事宜的兩個委員會分別是可持續發展委員會和審核及風險委員會。

進一步了解本報告內的可持續發展管治

中電控股的企業管治方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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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年報中的企業管治報告詳細披露了本公司的管治表現。以下是2024年的摘要:

  • 董事會更新及繼任 — 董事會逐步更新其組成,於2024年,三名擔任不同職務的董事從董事會退任,董事會亦委任兩名新董事;
  • 企業策略檢討 — 經過一系列專題簡報及討論環節,包括為董事會成員舉辦的兩天場外活動,董事會於2024年11月批准企業策略。董事會成員投入大量時間,與管理層參與策略檢討;
  • ERP專責小組 — 董事會成立項目專責小組,專責監督企業資源規劃(ERP)系統項目。實施這個項目具有重大意義,它將提升中電的數碼能力,並優化香港業務的業務流程。由於中華電力董事會、中電控股審核及風險委員會和中電控股財務及一般事務委員會均有責任監察該項目的實施情況,因此成立ERP專責小組以在中電控股董事會層面整合對該項目的監察;及
  • 企業管治監管發展 — 香港聯交所對上市規則所作的修訂將於2025年7月1日生效,中電控股對此相關的一系列企業管治修訂表示歡迎。中電控股及我們的企業管治實務已絕大部分符合這些近期引入的規定。對於我們尚未採取措施的規定,特別是委任首席獨立非執行董事及員工多元化政策,中電控股董事會將於適當時候因應新修訂的實施時間表進行審議。
閱覽2024年報內的企業管治報告

人力資源及薪酬福利委員會報告載有中電的薪酬政策,包括釐定行政人員薪酬時考慮的非財務指標。

可持續發展管治

GRI參考:2-92-122-132-142-23

中電董事會全盤負責中電的可持續發展及業務策略。可持續發展管治已在整個集團的企業管治架構下制度化,涵蓋董事委員會至各集團職能部門的管理層及業務單位。

董事會轄下的兩個委員會,即可持續發展委員會和審核及風險委員會,在可持續發展管理方面各自發揮獨立而互補的作用。兩個委員會由可持續發展執行委員會提供支援,並由集團可持續發展部進行協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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