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電一直致力擔任持份者可信賴的夥伴,透過建立穩固關係和加強聯繫,在其整個價值鏈中倡導可持續發展,並維持合乎道德的商德操守。中電支持政府機構的倡議,為共同的可持續發展目標而努力。此外,中電透過採取能力提升的舉措、定期聯繫溝通及遵守嚴謹的管治及合規標準,與供應商和承辦商緊密合作。這些舉措確保中電與其夥伴齊心協力,以提升整體抗逆力,在業務上取得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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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應對氣候危機,全球各地政府均以推動能源轉型為 關鍵任務。中電繼續積極與各地政府和監管機構保持溝通,協助制訂減碳政策和計劃,同時推動能源系統的可持續發展。中電亦透過加入一系列行業及專業機構,對 影響能源行業的重大事宜出言獻策,發揮作為業界意見領袖的角色。 中電保持政治中立立場,避免作出政治捐獻。企業事務團隊會根據中電的業務目標和參與目的,審視成為組織會員的提案。所有會籍申請由集團高層管理人員或有關 的業務單位作最終批准。
中電保持政治中立立場,避免作出政治捐獻。企業事務團隊會根據中電的業務目標和參與目的,審視成為組織會員的提案。所有會籍申請由集團高層管理人員或有關的業務單位作最終批准。
下載中電《政治捐獻政策》公私營機構協作,是能源行業應對新挑戰的關鍵要素。在香港,中華電力根據管制計劃協議積極與香港特區政府合作,該協議訂明電力行業的規管架構及供電機制。
香港特區政府於2023年通過現行涵蓋2024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的五年發展計劃。該計劃為政府的重點政策提供有力支持,主要投資於推動香港的經濟和基建發展、維持世界級的可靠電力供應、打造香港轉型為具韌力的智慧城市,以及持續減碳。
作為管制計劃協議中期檢討的一部分,中電繼續在燃料成本及採購、營運開支和借貸安排方面提高資訊透明度。
中電透過不同方式與政府官員及立法會議員保持定期溝通,例如舉辧設施參觀和資訊分享會,以促進彼此對制定低碳未來相關策略和政策方向的理解。中電亦積極參與重大的政府及業界諮詢,並在深思熟慮後就能源行業的未來發展方向發表相關立場。
中電就主要公共政策諮詢活動提交的回應文件,以及就氣候變化等各項關鍵議題的立場,均可於集團網站及其他網上渠道查閱。
中電的業務並無接受任何重大的政府財政援助。
中電積極聯繫不同組織,以及時了解不同持份者的看法,應對政策不確定性並制定明智的政策。下表概述中電向以倡議公共政策為目標的機構所貢獻的總金額,包括支付會員費、捐款、提供贊助和對政策立場文件提供意見。中電的基本政策是避免政治捐獻。年內,中電並無向任何政黨、政府官員或政治候選人作出任何捐款。
2024 | 2023 | 2022 | 2021 | 20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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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說、權益代表或類似活動(百萬港元) | 0 | 0 | 0 | 0 | 0 |
地方、地區或國家政治活動、組織或候選人 | 0 | 0 | 0 | 0 | 0 |
同業公會或免稅團體(如智庫) | 7.06 | 8.05 | 8.69 | 14.12 | 8.90 |
其他(例如進行投票或公眾表決的有關 | 0 | 0 | 0 | 0 | 0 |
中電優先考慮參與一些關注氣候變化及更廣泛能源政策議題的機構。中電透過成員身分、贊助及其他方式(包括中電高級管理人員的積極參與),向下列機構投入資源。
組織 | 組織描述 | 中電的貢獻及參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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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EC由20間大型電力及下游天然氣公司組成。這些企業在競爭環境激烈的澳洲從事能源批發及零售市場經營業務。 | EnergyAustralia的常務董事曾擔任AEC主席。EnergyAustralia持續積極參與AEC各工作小組,涵蓋廣泛的能源市場議題。例如,EnergyAustralia一名代表曾擔任AEC可持續發展工作小組主席,後於2024年12月轉任副主席。 | |
BCA是由企業首席執行官領導的行業協會,代表澳洲100多間大型企業。理事會支持碳效能更高的經濟轉型,並設定在2050年之前實現淨零排放的目標。 | EnergyAustralia是BCA的成員,支持理事會倡導建立一個跨黨派的國家能源和氣候變化架構,以實現有關電力的可靠性、負擔能力和可持續發展的目標。 | |
BEC是由香港商界成立的獨立慈善機構。協會一直是推動環保的先驅,致力宣揚採用潔淨技術和實務。 | 中電積極參與或贊助BEC所舉辦的活動、公眾諮詢及工作小組,也是BEC低碳約章及Power Up Coalition的參與機構。 | |
CII是一個非牟利、由工業界引導的組織,透過不同諮詢和協商程序,締造和維持有利於印度發展的環境。該組織與印度政府在政策問題上緊密合作,並與意見領袖進行交流,以提高行業的效率、競爭力和商機。 | 在過去十多年來,Apraava Energy一直是CII的成員。其常務董事為National Committee on Power的聯席主席,而其營運總裁是印度清潔空氣首席執行官論壇(India CEO Forumfor Clean Air)的成員,該論壇隸屬於CII國家倡議:清潔空氣美好生活(CII National Initiative:Cleaner Air Better Life)。透過以上參與,Apraava Energy在相關的能源議題上代表印度電力行業發揮積極作用。 | |
Free Electrons是一項電力公司初創培育計劃,初創公司透過該計劃與電力公司緊密合作研發數碼解決方案,以應對因可再生能源及分佈式能源系統增加所衍生的挑戰。 | 中電自2018年起參與Free Electrons。2024年的計劃吸引了全球逾1,000家初創公司報名。中電與其中至少八家初創公司合作,對其在可再生能源、智能電網和儲能等領域的創新解決方案進行試點項目。2025年,中電將於香港舉辦Free Electrons的第三個單元活動。 | |
IFRS Foundaiton制訂國際公認的信息披露標準,以提高金融市場的透明度、問責性和效率。為回應市場對具有一致性和可比性的可持續發展信息的需求,基金會於2021年成立了國際可持續發展準則理事會(ISSB),以制訂《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的可持續發展信息披露標準。 | 中電作為IFRS Foundation Corporate Champion網絡的創始成員,支持制訂具全球可比性的可持續發展信息披露標準。透過該計劃,中電積極提高企業內部的披露意識與能力,以及聯繫愈來愈多支持可持續發展信息披露標準的商界成員。 | |
IERE是一個世界性的非牟利機構,其成員包括電力及能源供應商、設備製造商、學術研究組織、政府機構等,致力交流與電力及能源有關的新技術及研發資訊。 | 中電於2000年加入IERE,並於2014年成為執行成員。目前,中電擔任該機構董事會的成員,且其代表亦擔任該機構的司庫。中電繼續與IERE合作進行聯合研發項目(例如Technology Foresight Report)以及人工智能和電力設備壽命診斷項目。 | |
KFBG致力提升公眾對生態及可持續發展事宜的關注、進行物種保育和生態系統修復的工作、重新建立人類與大自然的聯繫,並提倡可持續生活方式。 | 中電自2022年起支援嘉道理農場暨植物園的十年再造林計劃。該計劃有助建立與植樹造林有關的知識和能力,預期可對自然為本方案及恢復生物多樣性作出貢獻。截至2024年底,該計劃共種植了7,794株幼苗(計劃植樹總數為25,000株),包含66個植物科的277個品種。 | |
成立於2007年,CIC由一位主席及24名成員組成,成員來自代表業內各界別的人士。其主要職能是就長期的策略性事宜與業界達成共識、向香港特區政府反映建造業的需要及期許,並為政府提供溝通渠道,取得與建造業所有相關事項的意見。 | 中電積極參與CIC,透過中電集團和中華電力在香港建造業安全CEO論壇的參與和領導,支持CIC在減少建造業死亡事故的工作。 | |
HKGCC是以會員為本的組織,致力提升本港營商環境及競爭力,會員包括約4,000家公司,涵蓋香港、中國內地和國際的跨國公司、中小企業和初創企業。 | 中電積極參與及贊助HKGCC所舉辦的活動、公眾諮詢及工作小組。中華電力主席現任HKGCC諮議會成員,而中華電力總裁則擔任其地產及基建委員會副主席。中電的高級管理人員亦擔任各委員會的委員,以支持HKGCC的工作。 | |
HKIoD為香港代表專業董事的首要組織,致力促進所有公司的長遠成就。為此,學會致力提倡優秀企業管治與釐訂相關標準,以及協助董事的專業發展。 | 自2022年起,中電成為由HKIoD主辦的氣候管治行動香港分會的創始贊助機構及合作夥伴。該計劃旨在提高公司董事對氣候問題的認識。 | |
IETA成立於1999年,是一個非牟利機構,致力幫助企業參與氣候行動和實現淨零目標,以邁進《巴黎協定》的目標,並為溫室氣體排放和減排建立有效的市場為本交易體系。IETA與其他持份者合作開發全球溫室氣體市場和交易系統的組成部分、提升企業能力,並推廣市場為本的解決方案及廣泛參與溫室氣體市場。 | 中電委派代表擔任IETA的理事會理事,並贊助IETA的活動和計劃,為發展有效的碳市場貢獻一份力量,同時深入洞察全球和亞洲碳市場的最新趨勢。 | |
一個由全球超過200家企業組成並由行政總裁領導的組織,引領企業加速轉型,邁向全球可持續發展。該組織透過六項工作計劃爭取實現可持續發展目標,包括循環經濟(Circular Economy)、城市與流動性(Cities & Mobility)、氣候與能源(Climate & Energy)、食品與自然生態(Food & Nature)、人類與社會(People & Society)及價值再定義(Redefining Value)。 | 中電積極參與WBCSD的各項計劃和工作小組,尤其是自然正面發展的工作。為支持世界可持續發展工商理事會的「能源系統的自然正面發展路線圖」(Roadmap to Nature Positive for the energy system),中電的代表加入相關工作小組,並分享應對自然相關問題的實際經驗。2024年,中電參與聯繫活動,就自然指標工具原型提供意見,以協助可持續發展從業人員找出最相關的自然相關指標,用以衡量進度、設定目標,並按照主要的自願及監管框架進行披露。此外,中電就《邁向自然正向的路線圖》,為WBCSD提供了案例研究。這些案例研究為業界提供實際例子,填補了理論與行業實踐之間的差距。 | |
WEC是一個聯合國認可的全球能源機構,成立於1923年,在90多個國家擁有逾3,000個成員機構。理事會舉辦高級別活動、發布權威研究成果(如世界能源三重挑戰指數),並藉著其廣泛的成員網絡促進全球能源政策對話,為制訂全球、區域和國家能源策略提供合理理據。 | 中電自1988年起以成員身分參與WEC。自香港成員組織WEC-HK於2016年正式成立以來,中電首席執行官一直擔任主席並代表WEC-HK及其成員。2024年,中電為2024年《世界能源問題監測》(World Energy Issues Monitor)撰寫了一篇有關香港的評論文章,並就世界能源三重挑戰撰文介紹香港的概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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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電在《紀律守則》中載列了15個原則,以防止公司內部貪污。守則適用於整個集團,包括中電控股及其全資附屬公司,以及中電擁有營運控制權的合營項目和公司。守則備有中、英文版本,可供公眾查閱。
集團所有員工,不論其職位及職能,均須全面遵守上述原則。在集團沒有控制性權益的合營項目或公司內,所有代表公司的員工亦應該遵守守則,並通過自身的影響力,盡力鼓勵共事的人員奉行相若的誠信及道德標準。中電亦鼓勵為其服務的承辦商在履行合約期間遵守中電的《紀律守則》。《紀律守則》的違規報告在年度審計期間由外聘核數師審查。
除了《紀律守則》外,中電亦實施《防詐騙政策》,作為其企業管治架構的一部分。該政策旨在防範和管控貪污、合謀、盜用、洗黑錢、賄賂及勒索等欺詐行為。
中電亦制定了《舉報政策》,鼓勵及協助員工及與中電有往來的相關第三方(包括客戶及供應商)對任何實際或涉嫌的不當行為、舞弊或違規情況表達關注。《舉報 政策》備有中、英文版本,可供公眾查閱。有關人士可 透過舉報專用保密熱線或電郵向集團內部審計部隨時作出舉報。所有舉報都會得到慎重、公正和適當的處理。
下載中電《舉報政策》所有員工入職後均須定期接受與《紀律守則》有關的培訓。 中電亦會定期向員工宣傳《紀律守則》和《舉報政策》,包括提供有關的更新或修訂。
公司每四年對全體員工進行商德操守研討,當中包括讓所有員工重溫培訓內容,以加強他們對《紀律守則》原則的理解,並確保商德操守繼續符合《紀律守則》。
在商德操守研討會中,員工可提出任何潛在議題與管理人員進行探討。其中包括透過對以往不同違規案例進行討論,向員工演示如何妥善處理潛在或實際《紀錄守則》違規情況。集團亦鼓勵承辦商與中電員工一起參與商德操守研討活動。
最近的研討已於2022年在各地區完成,包括香港、中國內地、印度及澳洲。下一輪研討定於2025年進行。
陳述書程序是一種用作匯報違反《紀錄守則》個案的機制, 領導者須每年就有關職責範疇簽署一份陳述書並交給集團首席執行官及財務總裁,概述其職責範疇是否遵守《紀律守則》以及其他公司政策。
該程序進一步強調員工在良好管治方面的個人責任,並促進集團在各層面上對監控措施的充分性和有效進行內部評估。作為年度陳述書程序之一,領導者需檢視商德操守、評估不同範疇的欺詐風險,並向高層管理人員匯報任何違規或例外情況。此外,集團領導層,包括經理或以上人員、 財務和採購人員、秘書以及其他經管理層確定的重要員工,每年均須簽署《紀律守則》合規聲明。
集團就違反《紀律守則》的舉報制度適用於任何涉嫌或可能違反守則的個案。員工、供應商、承辦商及內部審計人員可透過匿名信件、電郵或致電,向集團內部審計部舉報任何可能違反《紀律守則》的個案。由財務總裁、策略、可持續發展及管治總裁及人力資源總裁組成的集團紀律守則委員會,負責審議及確認將處以的紀律處分。
集團內部審計部定期檢討對《紀律守則》的遵守情況, 並調查任何潛在違反守則的情況;與人力資源有關的潛在違規情況則由集團人力資源部負責調查。管理監控標準,例如紀律守則合規聲明,也能防止不合規行為並減少不道德行為的風險。中電每年向審核及風險委員會公布違反《紀律守則》及貪污個案的數目,而相關數據均由第三方進行核證。
為加快處理在澳洲的《紀律守則》違規行為,集團授權EnergyAustralia負責管理和處理其員工的違規個案。 根據此安排,EnergyAustralia會將涉及其高層員工的個案通知中電控股的審核及風險委員會。
集團亦為Apraava Energy設立了一個獨立的內部投訴委員會,負責依據印度法律處理職場的性騷擾投訴。
2024年,集團錄得31宗違反《紀律守則》的個案,均沒有對集團的財務或營運產生重大影響,亦不涉及高級經理及以上級別的員工。
此外,集團並無錄得任何被判罪的貪污個案,並已按既定的投訴程序在內部處理任何違反《紀律守則》的個案。
至於舉報個案,2024年錄得20宗,而2023年為9宗。
下表是過去五年內,確認違反《紀律守則》原則的個案數目。2020年至2024年期間,中電並無違反包括政治捐獻、禮品及酬酢、法律和規例、代表公司、回應事故,以及遵守守則和舉報等其他六項《紀律守則》原則相關的個案。
2024 | 2023 | 2022 | 2021 | 2020 | |
---|---|---|---|---|---|
零傷害願景 | |||||
包括有關健康及安全,以及酗酒和濫用藥物的問題。 | 2 | 0 | 0 | 0 | 0 |
尊重個人 | |||||
包括歧視、騷擾及其他與不尊重他人相關的問題。 | 11 | 2 | 5 | 4 | 8 |
操守及商業誠信 | |||||
包括與誠信、誠實及公平相關的不道德商業行為。 | 8 | 0 | 2 | 10 | 1 |
其他原則 | |||||
包括利益衝突、公司政策、財務監控、資料及資產保護以及盡職守責。 | 10 | 10 | 3 | 4 | 16 |
總計 | 31 | 12 | 10 | 18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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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電作為一家守法的公司,矢志採取比遵守基本規定更為嚴格的法規要求,並在營運中貫徹國際最佳實務。因此,中電自願遵守超出法規要求的其他標準,並願意在必要時放棄發展機會或商業利益,而按照最高水平的企業管治及誠信而行,以體現集團的原則及價值觀。中電針對每個業務地區的情況制定不同的政策及指引,並定期檢討,以遵守不同司法管轄區與競爭、個人資料及私隱、知識產權、健康及安全、環境保護、排放、就業及人力資源等相關的法律及法規。
審核及風險委員會的職責之一是審核及監察公司對《紀 律守則》的遵守情況,以及公司有關遵守適用法律和監管規定的政策,包括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港交所)《上市規則》、《公司條例》和《證券及期貨條例》。該委員會亦會審查監管和法律事宜。集團法律部每六個月編製一份《中電集團重要合規及守法事宜報告》,涵蓋重要的合規事宜以及中電作為被告的法律個案,以提交審核及風險委員會。
中電營運所在的司法管轄區法律和監管機制不時轉變。 公司密切關注新訂法規,並確保對該等法規改變做好準備。
中電檢視了於2024年報告年度內生效的新訂和經修訂法律法規,從而識別對中電業務已構成或將構成重大影響的法律法規,並將其納入本報告。在評估有關法律法規應否納入本報告時,所用門檻是中電在當時或將來是 否必須作出重大投資或開支才能符合規定。達到該門檻要求的法律法規載於本報告的相關章節:
中電2024年的法律合規表現按全球報告倡議組織(GRI)標準及港交所《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守則》概述如下。
公司亦在日常營運過程中面臨有關合約爭議及訴訟的風險。集團根據法律意見獨立考慮每宗事件,並於適當時作出撥備及/或披露資料。
2024年錄得一宗新增違反法規的可呈報個案。
個案數目 | 補充資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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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德操守 | ||||
反貪污 | 無可呈報個案 | 詳情請參閱「《紀律守則》及反貪污」章節。 | ||
反競爭行為 | 2024年並無新增的可呈報個案。中電集團持有20%股權的台灣和平電廠目前有一宗現存及曾經匯報的違規個案。 | 和平電廠訴訟針對和平電廠因涉嫌與其他獨立發電商採取一致行動而違反台灣《公平交易法》所受到的懲處。台灣公平交易委員會(FTC)於2013年裁定九家獨立發電商涉嫌聯合行為,並加以懲處。和平電廠對FTC的懲處提起訴訟。臺北高等行政法院(THAC)最終於2014年10月駁回FTC的判決,但FTC此後成功就THAC的判決向最高行政法院(SAC)提出上訴,個案發還THAC重審。THAC於2017年5月再度裁定和平電廠勝訴,並駁回FTC的判決。2018年6月,SAC接納FTC提出的進一步上訴,案件再次發還THAC重審。THAC於2020年6月第三次裁定和平電廠勝訴,而FTC亦再次向SAC提出上訴。2022年8月,SAC裁定FTC勝訴。和平電廠於2022年9月提出重審申請。截至2023年12月,重審申請未有新進展。 2023年4月,和平電廠提出行政上訴,但被SAC駁回。2023年6月,和平電廠提出行政訴訟,並於2023年11月入稟第一預備訴訟庭。法庭建議FTC與和平電廠在事態未有進一步發展前進行調解,雙方表示同意並正等待調解時間表。雙方在2024年舉行了四次調解會議,聚焦討論用於釐定罰款金額的法律依據及適用公式。2025年將舉行進一步的調解會議。 | ||
僱員及承辦商 | ||||
僱傭實務 | 無可呈報個案 | - | ||
勞工準則(童工及強迫勞工) | 無可呈報個案 | - | ||
職業健康及安全 | 無可呈報個案 | - | ||
客戶 | ||||
客戶私隱 | 無可呈報個案 | 詳情請參閱「客戶私隱」 章節。 | ||
產品及服務資訊和標籤及營銷資訊 | 一宗可呈報個案 | 2023年9月22日,澳洲競爭與消費者委員會(the Australian Competition and Consumer Commission (ACCC))於聯邦法院提起訴訟,指控EnergyAustralia在通知顧客電價即將調整時,違反了the Electricity Retail Code《電力零售守則》和the Australian Consumer Law《澳洲消費者法》的規定。2024年9月26日,法庭作出最終裁決,要求EnergyAustralia支付1,400萬澳元的罰款,並向ACCC支付50,000澳元的堂費及遵守若干合規命令。 | ||
供電 | 無可呈報個案 | - | ||
顧客的健康及安全 | 無可呈報個案 | - | ||
社群 | ||||
原住民權利 | 無可呈報個案 | - | ||
環境 | ||||
- | 無可呈報個案 | 詳情請參閱「監控和遵守排放及其他自然相關法規」章節。 | ||
其他 | ||||
- | 無可呈報個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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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電集團採購標準(《標準》)為提升中電的供應鏈管理能力制定了一個框 架,以支持中電實現成為「照亮美好明天」的願景,並向世界級採購實務看齊。中電秉持《標準》,致力在上述四個範疇創造業務價值成效,並定期進行內部檢視。
中電於2022年初發布了最新的《標準》,特別強調供應鏈的安全性。《標準》涵蓋五大方面,包括:
《標準》針對上述各方面界定由「基礎」到「高階」的 世界級採購實務水平。各業務單位會先評估支持本身業務表現所需的職能水平,然後制定計劃從現水平邁向更高階的實務水平。
中電的採購業務須遵循《舉報政策》和《無騷擾工作場所政策》 ,集團亦鼓勵所有供應商遵守該等政策中載列的原則。
中電採購部積極履行項目督導委員會成員的工作,在作出採購決策時提供適當水平的監督和管理。採購部還會根據《公司管理授權手冊》中明確界定的權限,在公司 不同地區作出採購承諾。
中電《供應商行為守則》(《守則》)列明配合中電環境、社會和業務目標的負責任採購實務,涵蓋11項個領域:
因應每個範疇,《守則》規定了供應商必須遵守的實務及他們理應努力達致的其他實務。中電不僅將《守則》 納入招標文件和合約,亦鼓勵供應商按照《守則》監察、管理及披露其表現。中電將類似的原則應用於其上游供應鏈。
下載中電《供應商行為守則》EnergyAustralia的最新版《供應商行為守則》(《守則》)亦反映中電集團的負責任採購實務,包括供應商可匿名直接聯絡或表達關切的舉報渠道。《守則》已被加入供應商合約範本及EnergyAustralia採購訂單的條款及條件中。
下載EnergyAustralia《供應商行為守則》(只備英文版)中電的可持續採購團隊積極與主要的內外持份者合作, 協助推廣能降低環境、社會及管治(ESG)風險的採購方式,並提升供應商的能力以符合中電對可持續發展的期望。公司致力從事後採取風險緩解措施,轉為主動把 握有助推動策略性可持續發展綱領的機遇。
由各地區的採購主管組成的採購領導團隊負責監督各地區總體上的未來採購需求、供應市場機遇與風險,並制定相應的採購策略。為提升團隊能力,集團採購部建立了一支可持續採購團隊,負責規劃和實施與可持續發展相關的採購實務。
在可持續採購三年路線圖的驅使下,中電正以可持續採購框架為基石,加強供應鏈的可持續發展管理,與秉承共同價值觀和目標的供應商建立深遠持久、互惠互利的關係。中電以《集團採購標準》(《標準》)作為該框架的基礎,該標準則為集團採購及供應鏈管理實務提供指引。
可持續採購建基於多項政策,包括中電 《價值觀架構》、中電《採購的價值觀及原則》以及中電在日常營運中遵循的其他採購政策,目的是推動中電實現減碳、建立抗逆力及創造供應鏈價值。
可持續採購框架目前是中電所有供應鏈可持續發展管理舉措,包括與中電供應鏈可持續發展管理有關的各項策略和程序的基礎,例如可持續發展風險分析及可持續性評估。這有助中電管理供應鏈風險並向供應商傳達中電的價值觀和原則。整體而言,中電透過該框架與首選供應商建立具商業可行性的策略性合作關係,從而提升競爭優勢。該框架根據總體擁有成本管理、環境、社會及管治(ESG)價值、供應鏈抗逆力、創新力等因素,評估其業務價值。
可持續採購計劃能讓中電綜合看待供應商的可持續發展風險和機遇,以便作出更知情的採購決策。實施可持續採購三年路線圖,也是可持續採購計劃的重要一環。該計劃包括與供應商定期舉行會議,並委托第三方對其可持續性進行分析和評分,以助確保供應商遵守規定,並讓供應商加深認識其獨有的可持續歷程。
中電制定其供應商採購策略,以識別最能滿足要求,並在可接受的風險水平下創造價值的供應商。
按照標準流程,公司通常透過競爭性招標形式選擇供應商,並評估供應商的能力是否能滿足質素、健康和安全、環境保護、交付、創新、可持續發展及成本等多方面的要求。每份供應商合約均須保障中電持份者的權益,並確保供應商履行其在遵守法律和監管規定、知識產權、資料機密性和安全等方面的承諾和義務。
為更好地管理供應商群組,中電根據相對合約價值和潛在商業影響(包括與供應鏈和可持續發展因素相關的風險),將合約供應商進行分級並每年檢視有關等級。透過分級制,中電可以運用適當的管治和合作水平進行更有效的供應鏈管理。
在三年路線圖的第一年,中電的重點是確保合規。為此,中電採用ESG分析工具,以甄別供應商本身的可持續發展風險及與供應商公司有關的任何事故。自試行推出ESG分析工具以來,中電已使用該工具對超過1,300名供應商進行篩選,並將其評為高風險、中風險或低風險。篩選的供應商中超過80%被評為低風險。該工具將持續監控此類低風險供應商的風險等級是否有任何變化。
其餘20%的供應商被評為中風險或高風險。根據《供應商行為守則》的規定,有關供應商須參加供應商管理會議,以處理其特定的可持續發展風險。中電亦會優先對此類供應商進行更廣泛的盡職審查程序,當中包括深入的可持續發展評估。
中電在界定重要項目時,會考慮項目對業務營運的重要性、其可持續發展風險及合約價值。所有重要項目的合約供應商須進行可持續發展風險評估。2024年,有關承辦商佔中電採購項目總值的56.5%。
對於重要項目,集團會採用問卷調查、標書評核、實地考察等方法,評估其供應商的可持續發展實務;如有分包商,還會對分包商是否符合項目要求而進行能力評審。
中電根據《企業風險矩陣》,持續對具有高度業務重要性及開支較大的策略供應商的風險狀況進行監察。此風險監察亦會配合供應商風險管理及供應商關係管理的相關流程,涵蓋與現代奴隸制、勞工措施、供應商業務連續性、僱員健康和安全以及網絡安全相關的風險。
中電定期與供應商審視過往表現數據、未來業務需要,以及技術與創新路線圖。中電採用風險為本的方針,在採購周期各個階段中落實可持續採購。集團按類別、項目和供應商水平來定期識別及評估ESG風險,同時考慮負責任採購實務。評估時會考慮以下風險:
具體而言,風險分析流程有助中電管理ESG事宜,例如價值鏈中的勞工措施、人權、現代奴隸制、童工、騷擾、安全、環境、分包商管理及反賄賂等。風險分析結果有助中電制訂各品類的採購策略以及針對策略供應商風險的緩解措施。
中電在日常營運、業務及管理各層面上全年進行檢討,以不斷強化對策略供應商的供應商關係管理流程,並繼續評估每個策略供應商的履約表現,評估結果用於推動持續改進。
採購部與業務單位合作,檢視並評估市場上現有供應商的表現,以及監察可持續發展方面的風險,包括人權/現代奴隸制、環境及社區等範疇。中電透過這些措施掌握有用資訊,有助制訂有效的採購策略以及管理風險和與供應商的關係。
EnergyAustralia履行澳洲2018年《現代奴隸制法案》所規定的義務,於2024年向當地政府提交第四份現代奴隸制報告。2024年, EnergyAustralia採用供應鏈風險管理工具「信任你的供應商(TYS)」,要求所有新供應商填答有關僱傭標準和人權的問卷調查並完成登記手續,才能為EnergyAustralia提供服務。而現有供應商則會獲邀分階段更新公司資料。此措施從關鍵供應商開始執行,隨後擴展至其他供應商。TYS工具使用來自獨立第三方的資料,包括提供負面新聞的媒體、制裁和監管行動資料,持續對所有供應商進行風險監察。
EnergyAustralia繼續致力促進原住民融入社會,將原住民參與條款加入供應商合約(尤其是與發電廠選址有關的合約),藉此鼓勵供應商增加對原住民的業務支出及僱用更多原住民,同時提升他們的文化意識,以推動與原住民共融。
該舉措源於EnergyAustralia的和解行動計劃(RAP)。2023年發布的第二份「創新」RAP進一步闡明EnergyAustralia致力促進和解和文化理解,以及加強與原住民和托雷斯海峽島嶼居民和組織的關係。今年,EnergyAustralia與Mob Jobs就原住民僱傭策略的修訂事宜展開合作,並與原住民員工及傳統土地所有人協商,以確保我們吸引、僱用及培訓原住民員工的方式具有包容性及可持續發展。我們亦聘請了供應商多樣性專家Kristal Kinsela向我們的董事會部分成員和BULT介紹 EnergyAustralia向原住民採購的價值理念。我們一直與公司旗下開發項目的傳統土地所有人密切合作,以確保傾聽並考慮他們的文化視角。我們推出了原住民文化電子學習計劃,向全體員工提供文化學習機會,讓員工加深認識EnergyAustralia項目地點與當地歷史文化之間的聯繫。
截至年底,採購團隊已向13家原住民供應商採購總值1,731,937澳元的產品及服務。
中電定期為承辦商舉辦工作坊,以提升其安全、環保及人權意識與能力。為促進承辦商員工的專業發展,公司亦定期舉辦有關採購實務及供應商關係管理的工作坊及培訓活動。
中電的合約條款及條件包含特定的可持續發展規定及對商業道德的期望。公司鼓勵供應商根據《守則》中的規定和期望調整其實務,並期望供應商在與公司進行業務往來時採用類似的標準和實務。為確保遵守《守則》及進一步促進可持續採購實務,公司向所有供應商發出一封董事信函,說明供應商須認可《守則》,並準備好提供遵守當中所載標準的證據。這可能涉及提交認證、證明、可持續發展評估、合規審核和審計報告。這項措施強化了公司在整個供應鏈中維持高度操守和營運標準的承諾。2024年,中電超過1,800家供應商已同意遵守《守則》的規定。
中電亦重視供應商直接反映的意見,因此為雙方帶來坦誠溝通的機會。在中電特別著重技術路線圖和創新時,供應商的意見亦有助中電應對未來挑戰。此外,中電積極與若干策略供應商直接商討可持續採購的最佳實務,包括盡量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的方法。在2024年,中電與中國內地的一線風力發電機供應商聯繫,了解他們在風力發電機生產方面的循環經濟能力。此外,中電向內部持份者介紹了循環經濟策略,以促進中電與供應商之間在實踐循環經濟方面的合作。
作為2024年可持續採購計劃的重點之一,中電推出可持續採購培訓系列,以提升商業及供應鏈管理(CSCM)團隊對緩解供應鏈風險的意識。超過100名CSCM團隊成員參加了相關的培訓系列。培訓課程包括由國際認可的認證機構為全體員工提供的培訓,內容涵蓋供應鏈可持續發展的一般認識和ISO 20400可持續採購指引。中電繼而舉行氣候拼貼工作坊,由10位認證導師積極參與,支持團隊制定可持續採購指引,推動跨越不同品類的可持續發展實務。
中華電力於2024年亦推出若干措施,以加強對其供應鏈及相關風險的管理,包括:
CSCM 團隊在氣候拼貼會議上合作制定《可持續採購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