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中電準備於香港實施該標準時,已界定緊急和非緊急情況下的加班工作、制定休息和輪班指引,並對在特殊情況(例如颱風等極端天氣條件)下超過最長工作時間的超時工作實施檢討機制。公司已實施相關流程來改善僱員和人力供應勞工的記錄採集。公司對該等記錄進行持續監察,以避免工作時間過長及可能對僱員健康產生的不良影響。
中電正逐步向提供臨時人力供應勞工的香港供應商推行該標準,並在疫情期間審慎管理過渡進程,確保供應商的可持續發展。截至2021年底,該標準已被納入逾30份供應商協議中,而有關監察工時的指引已延伸適用於人力供應承辦商員工。
中電定期檢討臨時勞工的使用情況,並實施有關改善超時工作記錄保存的流程。該等檢討及措施確保中電的承諾在日常營運中得以貫徹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