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各方攜手發展大灣區,實現碳達峰和碳中和目標
中電深耕中國內地市場40餘載,在支持國家實現「3060」雙碳目標(即到2030年實現碳達峰,到2060年實現碳中和)方面發揮重要作用。為此,中電正積極與大灣區乃至內地更廣泛地區的公私營機構建立各種形式的合作夥伴關係,共同推動能源轉型和落實氣候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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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份者的關注範圍 | 相關可持續發展綱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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淨零轉型 能源增長機遇 關顧社群 | ||||
為持份者取得的成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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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I參考:2-28、415-1
為了應對氣候危機,全球各地政府均以推動能源轉型為關鍵任務。中電繼續積極與各地政府和監管機構保持溝通,協助制訂減碳政策和計劃,同時推動能源系統的可持續發展。中電亦透過加入一系列行業及專業機構,對影響能源行業的重大事宜出言獻策,發揮作為業界意見領袖的角色。
中電保持政治中立立場,避免作出政治捐獻。企業事務團隊會根據中電的業務目標和參與目的,審視成為組織會員的提案。所有會籍申請由集團高層管理人員或有關的業務單位作最終批准。
下載中電《政治捐獻政策》GRI參考:2-28、201-4、415-1
公私營機構通力合作,是能源行業應對新挑戰的關鍵要素。在香港,中華電力一直積極與香港政府合作,根據現行管制計劃協議制訂發展計劃,該協議訂明電力行業的規管架構及向香港供電的機制。香港政府於2023年11月通過涵蓋2024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的新一份五年發展計劃,為政府的重點政策提供有力支持。新發展計劃的投資主要推動香港的經濟和基建發展、維持世界級的可靠電力供應、打造香港成為具韌力的智慧城市,以及持續減碳。
此外,中華電力、青山發電有限公司(「青電」)與香港政府已就管制計劃協議2023年的中期檢討完成磋商,並就賞罰機制、在燃料危機時的燃料費安排以及進一步提高資訊透明度方面達成了協議。
中電透過不同方式與政府官員及立法會議員保持定期溝通,例如舉辧設施參觀和資訊分享會,以促進彼此對制定低碳未來相關的策略和政策方向的理解。與此同時,中電亦積極回應重大的公共政策諮詢,並在深思熟慮後,就能源行業和社會的未來發展路向發表相關立場。
中華電力未來五年發展計劃助香港振興發展中電就主要公共政策諮詢活動提交的回應文件,以及就氣候變化等各項關鍵議題的立場,均可於公司網站及其他網上渠道查閱。
中電的業務概無接受任何重大的政府財政援助。
中電支持並積極參與不同組織,以及時了解不同持份者的看法,應對政策不確定性並制定明智的政策。下表概述中電向以倡議公共政策為目標的機構所貢獻的總金額,包括支付會員費、捐款、提供贊助和對政策立場文件提供意見。中電的基本政策是避免政治捐獻。年內,中電概無向任何政黨、政府官員或政治候選人作出任何捐款。
2023 | 2022 | 2021 | 2020 | 201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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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說、權益伸張或類似活動(百萬港元)1 | 0 | 0 | 0 | 0 | 0 |
地方、地區或國家政治活動、組織或候選人 | 0 | 0 | 0 | 0 | 0 |
同業公會或免稅團體(如智庫)(百萬港元)1,2 | 8.05 | 8.69 | 14.12 | 8.90 | 8.04 |
其他(例如進行投票或公眾表決的有關開支) | 0 | 0 | 0 | 0 | 0 |
中電優先考慮與積極參與氣候變化及更廣泛能源政策的機構進行溝通。中電透過成員身份、贊助及其他方式(包括中電高級管理人員的積極參與),向下列機構投入大量資源。
組織 | 組織描述 | 中電的貢獻及參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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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EC由20間大型電力及下游天然氣公司組成。這些企業從事能源批發及零售業務,經營環境競爭激烈。 | EnergyAustralia的常務董事曾擔任AEC的主席。EnergyAustralia持續積極參與各工作小組的討論,涵蓋能源市場競爭情況的廣泛議題。例如,EnergyAustralia一名代表現時擔任AEC可持續發展工作小組的主席。 | |
BCA是由企業首席執行官領導的行業協會,代表澳洲100多間大型企業。理事會支持更高碳效能的經濟轉型,並設定在2050年之前實現淨零排放的目標。 | EnergyAustralia是BCA的成員,支持理事會倡導建立一個跨黨派的國家能源和氣候變化架構,以實現有關電力的可靠性、負擔能力和可持續發展的目標。 | |
BEC是由香港商界成立的獨立慈善機構。協會一直是推動環保的先驅,致力宣揚採用潔淨技術和實務。 | 中電積極參與或贊助BEC所舉辦的活動、公眾諮詢及工作小組,也是簽署了BEC低碳約章及Power Up Coalition的企業。 | |
CII是一個非牟利、由工業界引導的組織,透過不同諮詢和協商程序,締造和維持有利於印度發展的環境。該組織與印度政府在政策問題上緊密合作,並與意見領袖交流,旨在提高行業的效率、競爭力和商機。 | 在過去十多年來,Apraava Energy一直是CII的成員。其常務董事為National Committee on Power的聯席主席,而其營運總裁是印度清潔空氣首席執行官論壇(India CEO Forum for Clean Air)的成員,該論壇隸屬於CII國家倡議:清潔空氣美好生活(CII National Initiative:Cleaner Air Better Life)。透過以上參與,Apraava Energy在相關的能源議題上代表印度電力行業發揮積極作用。 | |
ETC是一個位於倫敦的國際智庫,透過教育公眾推動全球加快邁進世界性潔淨能源系統轉型,為能源轉型提供支持。委員會旨在為公私營機構的決策者提供資訊,並協助領導層更加迅速地部署低碳和零碳方案。 | 中電於2018年8月加入ETC,並透過參與ETC的會員會議、代表會議及交流會,積極為ETC的工作項目和出版活動提供協助。 | |
Free Electrons是一項電力公司初創培育計劃,初創公司透過該計劃與電力公司緊密合作研發數碼解決方案,以應對因可再生能源及分佈式能源系統增加所衍生的挑戰。 | 中電自2019年起參與Free Electrons,並於2023年在孟買主辦該計劃的年度閉幕大會。2023年的計劃吸引了全球逾500家初創公司報名,中電與其中至少三家初創公司合作,對其創新解決方案進行試點項目。 | |
IFRS Foundaiton制訂國際公認的信息披露標準,以提高金融市場的透明度、問責性和效率。為了滿足市場對貫徹和符合全球標準的可持續發展資訊需求,基金會於2021年成立了國際可持續發展準則理事會(ISSB),以制訂《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的可持續發展信息披露標準。 | 中電作為ISSB的IFRS Corporate Champion計劃的創始成員,支持制訂符合全球標準的可持續發展信息披露標準。該計劃由IFRS Foundation於2023年啟動。中電透過該計劃協助行業制訂可持續發展信息披露的最佳實務,在工商界發揮積極作用。 | |
IERE是一個世界性的非牟利機構,其成員來自電力及能源供應行業、設備製造商、學術研究機構、政府等,致力交流與電力及能源有關的先進技術及研發資訊。 | 中電於2000年加入IERE,並於2014年成為執行成員。目前,中電代表亦擔任該機構的司庫。中電繼續與IERE合作進行聯合研發項目以及前瞻性科技活動,包括參與IERE年度全體大會和研討會。 | |
KFBG致力提升公眾對生態及可持續發展事宜的關注、進行物種保育和生態系統修復的工作、重新建立人類與大自然的聯繫,並提倡可持續生活方式。 | 中電自2022年起支援嘉道理農場暨植物園的10年再造林計劃。該計劃有助建立與植樹造林、支持生態系統修復、探索自然為本碳抵銷方案等有關的知識和能力。截至2023年8月雨季結束前,該計劃共種植了3,514株幼苗(計劃植樹總數為25,000株),包含36個植物科的109個品種。 | |
HKGCC是以會員為本的組織,致力提升本港營商環境及競爭力,會員包括約4,000家公司,涵蓋香港、中國內地和國際的跨國公司、中小企業和初創企業。 | 中電積極參與及贊助HKGCC所舉辦的活動、公眾諮詢及工作小組。中華電力主席現時擔任HKGCC主席。中電的高級管理人員亦支持HKGCC各委員會的工作,出任委員會主席和副主席。 | |
HKIoD為香港代表專業董事的首要組織,致力促進所有公司的長遠成就。為此,學會致力提倡優秀企業管治與釐訂相關標準,以及協助董事的專業發展。 | 2022年,中電成為由HKIoD主辦的氣候管治行動香港分會的創始贊助合夥人。該計劃旨在提高公司董事對氣候問題的認識和關注。 | |
一個由全球超過200家企業組成並由行政總裁領導的組織,引領企業加速轉型,邁向全球可持續發展。該組織透過六項工作計劃爭取實現可持續發展目標,包括循環經濟(Circular Economy)、城市與流動性(Cities and Mobility)、氣候與能源(Climate & Energy)、食品與自然生態(Food & Nature)、人才與社會(People & Society)及重新定義價值觀(Redefining Value)。 | 中電積極參與WBCSD的各項計劃和工作小組。為支持世界可持續發展工商理事會的「能源系統的自然正面發展路線圖」(Roadmap to Nature Positive for the energy system),中電的代表加入相關工作小組,並分享應對自然相關問題的實際經驗。 | |
WEC是一個聯合國認可的全球能源機構,成立於1923年,在90多個國家擁有逾3,000個成員機構。理事會舉辦高級別活動、發布權威研究成果(如世界能源三元悖論指數)並藉著其廣泛的成員網絡促進全球能源政策對話,為制訂全球、區域和國家能源策略提供合理理據。 | 中電自1988年起以成員身份參與WEC。自香港成員組織WEC-HK於2016年正式成立以來,中電前首席執行官一直擔任主席並代表WEC-HK及其成員。2023年,中電為WEC贊助的英國廣播公司紀錄片系列《人性化能源(Humanising Energy)製作了一部以香港為中心的電動出行影片,名為《Charting a Quieter Cours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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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I參考:2-24、2-26、205-1、205-2、205-3
中電在《紀律守則》中載列了15個原則,以防止公司內部貪污。守則適用於整個集團,包括中電控股及其全資附屬公司,以及中電擁有營運控制權的合營項目和公司。守則備有中、英文版本,可供公眾查閱。
集團所有員工,不論其職位及職能,均須全面遵守上述原則。在集團沒有控制性權益的合營項目或公司內,所有代表公司的員工亦應該遵守守則,並通過自身的影響力,盡力鼓勵共事的人員奉行相若的標準。中電亦鼓勵為其服務的承辦商在履行合約期間遵守中電的《紀律守則》。
除了《紀律守則》外,中電亦實施《防詐騙政策》,作為其企業管治架構的一部分。該政策旨在防範和管控貪污、合謀、盜用、洗黑錢、賄賂及勒索等欺詐行為。
下載中電《紀律守則》下載中電《防詐騙政策》中電亦制定了《舉報政策》,鼓勵及協助員工及與中電有往來的相關第三方(包括客戶及供應商)對任何實際或涉嫌的不當行為、舞弊或違規情況表達關注。《舉報政策》備有中、英文版本,可供公眾查閱。有關人士可透過舉報專用保密熱線或電郵向集團內部審計部隨時作出舉報。所有舉報都會得到慎重、公正和適當的處理。
下載中電《舉報政策》所有員工入職後均須接受與《紀律守則》有關的培訓。中電亦會定期向員工宣傳《紀律守則》和《舉報政策》,包括提供有關的更新或修訂。
公司每四年對全體員工進行商德操守研討,當中包括讓所有員工重溫培訓內容,以加強他們對《紀律守則》原則的理解,並確保商德操守繼續符合《紀律守則》。
在這些研討活動中,員工可提出任何潛在議題,並與管理人員進行探討。商德操守研討包括透過以往違規行為的個案研究,向員工示範如何妥善處理《紀律守則》的潛在和實際違規情況。集團亦鼓勵承辦商與中電員工一起參與商德操守研討活動。
最近的研討已於2022年在各地區完成,包括香港、中國內地、印度及澳洲。下一輪研討定於2025年進行。
陳述書程序是匯報違反《紀律守則》個案的一種機制,領導者須每年就有關職責範疇簽署一份陳述書並交給集團首席執行官及財務總裁,概述其職責範疇是否遵守《紀律守則》以及其他公司政策。
該程序深化員工對良好管治須承擔個人責任,並有利集團在各層面內部評估監控措施的充足性和有效性。作為年度陳述書程序之一,領導者需檢視商德操守、評估不同範疇的欺詐風險,並向高層管理人員匯報任何違規或例外情況。此外,集團領導層,包括經理或以上人員、財務和採購人員、秘書以及其他經管理層確定的重要員工,每年均須簽署《紀律守則》合規聲明。
集團就違反《紀律守則》的舉報制度適用於任何涉嫌或可能違反守則的個案。員工、供應商、承辦商及內部審計人員可透過匿名信件、電郵或致電,向集團內部審計部舉報任何可能違反《紀律守則》的個案。由財務總裁、策略、可持續發展及管治總裁及人力資源總裁組成的集團紀律守則委員會,負責審議及確認將處以的紀律處分。
集團內部審計部定期檢討對《紀律守則》的遵守情況,並調查任何潛在違反守則的情況;與人力資源有關的潛在違規情況則由集團人力資源部負責調查。中電每年向審核及風險委員會公布違反《紀律守則》及貪污個案的數目,而相關數據均由第三方進行核證。
為加快處理在澳洲的《紀律守則》違規行為,集團授權EnergyAustralia負責管理和處理其員工的違規個案。根據此安排,EnergyAustralia會將涉及其高層員工的個案通知中電控股的審核及風險委員會。
集團亦為Apraava Energy設立了一個獨立的內部投訴委員會,負責依據印度法律處理職場的性騷擾投訴。
GRI參考:406-1、417-2、417-3
此外,集團並無錄得任何被判罪的貪污個案,並已按既訂的投訴程序內部處理這些違反《紀律守則》的個案。
至於舉報個案,2023年則錄得9宗而2022年為5宗。
下表是過去五年內,確認違反《紀律守則》原則的個案數目。2019年至2023年期間,中電並無違反包括政治捐獻、禮品及酬酢、法律和規例、代表公司、回應事故,以及遵守守則和舉報等其他六項《紀律守則》原則相關的個案。
2023 | 2022 | 2021 | 2020 | 201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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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傷害願景1 | |||||
包括有關健康及安全,以及酗酒和濫用藥物的問題。 | 0 | 0 | 0 | 0 | 0 |
尊重個人1 | |||||
包括歧視、騷擾及其他與不尊重他人相關的問題。 | 2 | 5 | 4 | 8 | 17 |
操守及商業誠信1 | |||||
包括與誠信、誠實及公平相關的不道德商業行為。 | 0 | 2 | 10 | 1 | 13 |
其他原則1 | |||||
包括利益衝突、公司政策、財務監控、保護資料及資產以及盡職守責。 | 10 | 3 | 4 | 16 | 1 |
總計 | 12 | 10 | 18 | 25 | 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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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電矢志採取比遵守基本規定更為嚴格的法規要求,並在營運中貫徹國際最佳實務。因此,中電願意為捍衛最高水平的企業管治及誠信而在必要時放棄發展機會或商業利益,並自願遵守超出法規要求的其他標準,以體現集團的原則及價值觀。中電針對每個業務地區的情況制定不同的政策及指引,並定期檢討,以確保中電遵守不同司法管轄區的法律及法規。這些政策和指引為遵守與競爭、個人資料及私隱、知識產權、健康及安全、環境保護、排放、就業及人力資源等相關的法律制定了標準和要求。任何合規問題都會根據政策要求、紀律守則及適用法律上報。中電的內部審計職能部門亦會根據其審計週期和評估範圍,評估政策和程序的遵守情况。
審核及風險委員會的職責之一是審核及監察公司對《紀律守則》的遵守情況,以及公司有關遵守適用法律和監管規定的政策,包括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港交所)《上市規則》、《公司條例》和《證券及期貨條例》。該委員會亦會審查監管和法律事宜。集團法律部每六個月編製一份《中電集團重要合規及守法事宜報告》,涵蓋重要的合規事宜以及中電作為被告的法律個案,以提交審核及風險委員會。
中電營運所在的司法管轄區法律和監管機制不時轉變。公司密切關注新訂法規,並確保對該等法規改變做好準備。中電為每個司法管轄區的業務都制定了一套程序,以監控、追蹤及記錄所有適用於中電的法律及其修訂,並確保將詳情傳達予所有相關人員、業務單位及管理層。
中電檢視了於2023年報告年度內生效的新訂和經修訂法律法規,從而識別對中電業務已構成或將構成重大影響的法律法規,並將其納入本報告。在評估有關法律法規應否納入本報告時,所用門檻是中電在當時或將來是否必須作出重大投資或開支才能符合規定。達到該門檻要求的法律法規載於本報告的相關章節:
SASB參考:IF-EU-140a.2、IF-EU-550a.1;GRI參考:2-27、205-3、206-1、306-3 (2016)、411-1、413-2、416-2、417-2、417-3、418-1、EU22、EU25
為保持高透明度和問責性,中電每年在《可持續發展報告》中匯報法律違規個案。這些個案包括中電被定罪的刑事案件,以及導致重大罰款(金額超過1百萬港元)或同等非金錢制裁的重大違規個案。中電2023年的各項表現按2021年全球報告倡議組織(GRI)標準及港交所《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指引》概述如下。
公司亦在日常營運過程中面臨有關合約爭議及訴訟的風險。集團根據法律意見獨立考慮每宗事件,並於適當時作出撥備及/或披露資料。
個案數目 | 補充資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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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德操守 | ||||
反貪污 | 並無可呈報個案 | 細閱「《紀律守則》及反貪污」章節,以了解更多詳情。 | ||
反競爭行為 | 2023年並無新增的可呈報個案。中電集團持有20%股權的台灣和平電廠目前有一宗現存及曾經匯報的違規個案。 | 和平電廠訴訟針對和平電廠因涉嫌與其他獨立發電商採取一致行動而違反台灣《公平交易法》所受到的懲處。台灣公平交易委員會(FTC)於2013年裁定九家獨立發電商涉嫌聯合行為,並加以懲處。和平電廠對FTC的懲處提起訴訟。臺北高等行政法院(THAC)最終於2014年10月駁回FTC的判決,但FTC此後成功就THAC的判決向最高行政法院(SAC)提出上訴,個案發還THAC重審。THAC於2017年5月再度裁定和平電廠勝訴,並駁回FTC的判決。2018年6月,SAC接納FTC提出的進一步上訴,案件再次發還THAC重審。THAC於2020年6月第三次裁定和平電廠勝訴,而FTC亦再次向SAC提出上訴。2022年8月,SAC裁定FTC勝訴。和平電廠於2022年9月提出重審申請。截至2023年12月,重審申請未有新進展。 2023年4月,和平電廠提出行政上訴,但被SAC駁回。2023年6月,和平電廠提出行政訴訟,並於2023年11月入稟第一預備訴訟庭。法庭建議FTC與和平電廠在事態未有進一步發展前進行調解,雙方表示同意並正等待調解時間表。 | ||
僱員及承辦商 | ||||
僱傭實務 | 並無可呈報個案 | - | ||
勞工標準(童工及強迫勞工) | 並無可呈報個案 | - | ||
職業健康及安全 | 有一宗可呈報個案,涉及中電集團持有100%股權的澳洲雅洛恩電廠一宗現存及曾經匯報的事件。 | 誠如2022年可持續發展報告所述,2021年12月,維多利亞州工作安全局(Worksafe Victoria)根據The Occupational Health and Safety Act法例,就2018年的一宗導致Graeme Edwards於雅洛恩電廠身亡的事件向EnergyAustralia雅洛恩作出三項違規指控。三項指控涉及未能在合理可行的情況下提供及維護安全和無健康風險的工作環境。於2022年6月3日預審日,EnergyAustralia就安全局的指控提交了一份認罪書。在2023年2月13日舉行的審判聆訊上,EnergyAustralia雅洛恩被判處總共150萬澳元罰款。EnergyAustralia已於2023年繳付了這筆罰款。 | ||
客戶 | ||||
客戶私隱 | 並無可呈報個案 | 更多詳情,請參閱「客戶私隱」章節。 | ||
產品及服務資訊和標籤及營銷資訊 | 並無可呈報個案 | - | ||
供電 | 並無可呈報個案 | - | ||
顧客的健康及安全 | 並無可呈報個案 | - | ||
社群 | ||||
原住民權利 | 並無可呈報個案 | |||
環境 | ||||
並無可呈報個案 | 更多詳情,請參閱「監控和遵守排放及其他自然相關法規」章節。 | |||
其他 | ||||
- | 2023年有一宗可呈報個案,涉及中電集團持有100%股權的EnergyAustralia。 | 2023年5月15日,澳洲能源監管機構(Australian Energy Regulator)通知EnergyAustralia,其董事會決定向EnergyAustralia發出六份罰單(每份罰款67,800澳元),合共406,800澳元,原因是EnergyAustralia未能遵守National Gas Rules《國家天然氣規例》。EnergyAustralia已繳付該筆罰款。罰單針對的是EnergyAustralia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23日期間,兩次未能向澳洲能源市場營運商(Australian Energy Market Operator)準確提交《國家天然氣規例》所要求的若干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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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電透過有效的採購和供應鏈管理體系,與秉承相同價值和目標的供應商建立起深遠持久、互惠互利的關係。供應鏈管理體系以中電《集團採購標準》(《標準》)為基礎,並有一套政策支持,包括中電《價值觀架構》、中電《採購的價值觀及原則》、中電《供應商行為守則》以及其他規管中電日常營運的採購政策。
該體系的目的是透過與首選供應商建立具商業可行性的策略合作關係,持續提升中電的競爭優勢。該體系根據總體擁有成本管理、環境、社會和管治(ESG)價值、供應鏈抗逆力,以及創新力,評估業務價值成效。
《標準》為提升中電的供應鏈管理能力制定了一個框架,以支持中電實現成為「照亮美好明天」的願景,並向世界級採購實務看齊。中電秉持《標準》,致力在上述四個範疇創造業務價值成效,並定期進行內部檢視。
中電於2022年初發布了最新的《標準》,特別強調供應鏈的安全性。《標準》涵蓋五大方面,包括:
《標準》針對上述各方面界定由「基礎」到「高階」的世界級採購實務水平。各業務單位會先評估支持本身業務表現所需的職能水平,然後制定計劃從現水平邁向更高階的實務水平。
中電的採購業務須遵循《舉報政策》和《無騷擾工作場所政策》,集團亦鼓勵所有供應商遵守該等政策中載列的原則。
中電採購部積極履行項目督導委員會成員的工作,在作出採購決策時提供適當水平的監督和管理。採購部還會根據《公司管理授權手冊》中明確界定的權限,在公司不同地區作出採購承諾。
中電制定適用的採購策略,以識別最能滿足要求並按可接受的風險水平帶來價值的供應商。
按照標準流程,公司通常透過競爭性招標形式選擇供應商,並根據供應商各方面的能力作出評估以滿足多方面要求(包括質素、健康和安全、環境保護、交付、創新、可持續發展及成本等)。每份供應商合約均能保障中電持份者的權益,並確保供應商履行其承諾和責任,包括符合法律和監管規定、保障知識產權、保障資料機密性和安全等。
由各地區的採購主管組成的採購領導團隊負責監督各地區總體上的未來採購需求、供應市場機遇與風險,並制定相應的採購策略。為提升團隊能力,集團採購部聘請了一位可持續採購專家,協助規劃和實施與可持續發展相關的採購實務。
採購部與業務單位合作,檢視並評估市場上現有供應商的表現,以及監察可持續發展方面的風險,包括人權/代奴隸制、環境及社區等範疇。中電透過這方面的合作掌握有用資訊,有助制訂有效的採購策略以及管理風險和與供應商的關係。
為更好地管理供應商群體,中電根據相對合約價值和潛在商業影響(包括與供應鏈和可持續發展因素相關的風險),將合約供應商進行分級並每年檢視有關等級。透過分級,中電可以運用適當的管治和合作水平進行更有效的供應鏈管理。
此外,集團根據《企業風險矩陣》,定期對具有高度業務重要性及開支較大的策略供應商進行風險評估。此風險評估亦會配合供應商風險管理及供應商關係管理的相關流程,涵蓋現代奴隸制、勞工措施、供應商業務連續性、僱員健康和安全,以及網絡安全。集團透過制定風險緩解計劃來管理已識別的風險,包括與合約執行表現、供應中斷和業務持續性,以及供應鏈內可持續發展有關的風險。中電亦會定期與供應商開會,討論緩解計劃的進度並探索未來改進的機遇。
中電在日常營運、業務及高級管理層各層面上全年均進行檢討,以不斷強化對策略供應商的供應商關係管理流程,並繼續評估每個策略供應商的合約執行表現,評估結果用於推動持續改進。
中電定期與供應商審視過往表現數據、未來業務需要,以及技術與創新路線圖。中電採用有條理的框架來衡量供應商的表現,同時亦重視供應商直接反映的意見。此為雙向的坦誠溝通創造了條件,尤其當中電著重技術路綫圖和創新時,亦有助集團應對未來挑戰。
GRI參考:2-6、2-24、204-1、308-1、308-2、407-1、408-1、409-1、414-1、414-2
中電在界定重要項目時,會考慮有關項目對業務營運的重要性、其可持續發展風險及合約價值。
對於重要項目,集團會評估供應商的可持續發展實務,採用問卷調查、標書評核、實地考察等方法;如有分包商,還會對分包商是否符合項目要求而進行能力評審。
2023年,所有批出的重要項目均進行了可持續發展風險評估。這些重要項目按採購項目總值計算佔55%,而2022年及2021年則分別佔51%及67%。
2023年,集團向4,215家供應商採購產品及服務,總採購支出為420億港元。其中52%的支出分別支付位於香港、中國內地、印度和澳洲市場的當地供應商。下圖顯示按地區劃分的供應商數目及每個地區的支出。
在香港,為提高採購團隊管理供應鏈和相關風險的能力,中華電力於2023年推出多項措施,包括:
在澳洲,EnergyAustralia履行澳洲2018年《現代奴隸制法案》所規定的義務,於2023年向當地政府提交第三份現代奴隸制報告。為評估現代奴隸制對公司營運的風險,EnergyAustralia採用內部基於供應商地點和商品制訂的風險矩陣,當中尤其著重於現代奴隸制,此舉有助識別高風險供應商。隨後,EnergyAustralia審視這些供應商的政策、流程和內部管治實務。為提高風險意識,EnergyAustralia向150多名團隊成員,包括非採購部門的成員,以加深認識現代奴隸制。若中型至大型供應商並無任何禁止僱用童工或強迫、抵債或非自願監獄勞工的政策或實務,EnergyAustralia會為這些企業提供制訂有關政策及實務的措施,從而符合EnergyAustralia的《供應商行為守則》。小型供應商亦被要求以書面形式確認遵守EnergyAustralia的《供應商行為守則》,隨後EnergyAustralia會進行調查以監察其遵守情況。
EnergyAustralia繼續致力促進原住民融入社會,將原住民參與條款加入供應商合約(尤其是與發電廠選址有關的合約),藉此希望鼓勵供應商增加對原住民的業務支出及僱用更多原住民,同時提升他們的文化意識,以推動與原住民共融。
2023年,EnergyAustralia重新設計其市場調查範本,加入詢問參與者有關原住民供應商在僱傭和供應商基礎等方面的溝通互動問題。這些問題有助EnergyAustralia區分參與者並深入了解供應商在與原住民和托雷斯海峽島嶼社區和商界合作方面取得的進展。
這些舉措源於EnergyAustralia的和解行動計劃(RAP)策略。2023年發布的第二份「創新」RAP進一步闡明EnergyAustralia致力促進和解和文化理解,以及加強與原住民和托雷斯海峽島嶼居民和組織的關係。今年,公司員工參加了在吉普斯蘭、維多利亞、利斯戈及新南威爾斯州舉辦的各種當地文化學習活動。這些活動有助員工拉近與當地傳統土地所有人(Traditional Owners)和看護者(Custodians)的關係,並讓他們加深了解EnergyAustralia項目地點與當地歷史文化之間的聯繫。
截至年底,採購團隊已向17家原住民供應商採購總值669,749澳元的產品及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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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I參考:2-24、407-1、414-2
中電積極與供應商溝通協調,推廣負責任採購實務,以建立可持續發展的供應鏈。自2022年發布《供應商行為守則》(《守則》)以來,中電一直就《守則》蘊含的價值觀、政策、標準及目標,與供應商業界進行廣泛溝通。《守則》列明配合中電環境、社會和業務目標的負責任採購實務,涵蓋11項個領域:
因應每個範疇,《守則》規定了供應商必須遵守的實務及他們理應努力達致的其他實務。中電不僅將《守則》納入招標文件和合約,亦鼓勵供應商按照《守則》監察、管理及披露其表現。中電將類似的原則應用於其上游供應鏈。自《守則》發布以來,已有逾500家供應商同意遵守《守則》的要求。2023年,中電還根據《守則》的原則對特定供應商進行了實地盡職審查。
下載中電《供應商行為守則》EnergyAustralia的最新版《供應商行為守則》亦反映中電集團的負責任採購實務,包括供應商可匿名直接聯絡或表達關切的舉報渠道。《守則》已被加入供應商合約範本及EnergyAustralia採購訂單的條款及條件中。
下載EnergyAustralia《供應商行為守則》(只備英文版)中電的合約條款及條件包含特定的可持續發展規定及對商業道德的期望。公司鼓勵供應商遵守《守則》中的規定和期望,並期望供應商在與公司進行業務往來時採用類似的標準和實務。
中電的負責任採購團隊積極與主要的內外持份者合作,協助推廣能降低環境、社會及管治(ESG)風險的採購方式,並提升供應商的能力以符合中電對可持續發展的期望。公司致力從事後採取風險緩解措施,轉為主動把握有助推動策略性可持續發展綱領的機遇。
中電採用風險為本的方針,在採購周期各個階段中落實負責任採購。集團按類別、項目和供應商水平來定期識別及評估ESG風險,同時考慮負責任採購實務。評估時會考慮以下風險:
具體而言,風險評估流程的目的是幫助中電管理ESG事宜,例如價值鏈中的勞工措施、人權、現代奴隸制、童工、騷擾、安全、環境、分包商管理及反賄賂等。風險評估的結果有助中電制訂各品類的採購策略以及針對策略供應商風險的緩解措施。
中電定期為承辦商舉辦工作坊,以提升其安全及環保意識與能力。為促進承辦商員工的專業發展,公司亦定期舉辦有關採購實務及供應商關係管理的工作坊及培訓活動。
該路線圖已經可持續發展執行委員會確認,分為五個策略方向,即提升供應商的意識、確保供應商合規、管理優先事項、推動正面影響,以及獲得持份者認可。
在三年路綫圖的第一年,中電建立了可持續採購性方面的基礎能力和願景,目前正在制訂供應鏈風險管理框架。這將有助根據供應商的行業及地理位置,評估供應商的可持續發展概況。所有活躍和新聘的供應商均須接受評估,以識別可持續發展風險熱點。中電亦會告知這些供應商所需採取的進一步行動,包括為改進其可持續發展表現提供支援。建議的評估流程擬於2024年推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