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內地的漁光互補及農光互補項目
漁光互補光伏電站項目涉及在池塘表面建造太陽能發電機,從而將養魚空間和太陽能發電空間結合起來。光電模組在一定程度上有助降低水面溫度,防止水溫過高造成水產養殖業的損失,並改善魚類的生長和餵養。傳統水產養殖只能收穫養殖產品,收入來源單一,但漁光互補光伏電站項目可以更有效地利用現有資源,增加農民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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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電根據「策略」章節所述的環境管理措施和流程來管理橫跨整個項目週期的影響、風險和表現。
以下章節將更詳盡地探討中電如何管理自然相關的個別重大主題。中電也制定了高於合規要求的目標和指標,以推動持續改進,並編製績效指標來監控其自然相關策略、計劃和項目的進度和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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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電積極為自然保育和棲息地修復活動作出貢獻,同時致力緩解對業務鄰近地方生物多樣性和生態系統服務所造成的影響,並銳意達成「生物多樣性零淨損失」的目標。根據生物多樣性的規管程度,中電制訂特定目標,並在需要時進行生態補償計劃。
GRI 參考:304-1、304-2、304-4
《中電生物多樣性影響評估指引》適用於發電、輸配電、礦場以及其他電力相關項目,為進行生物多樣性影響系統性評估提供框架,同時對管理生物多樣性風險作出指引。例如,該指引使中電能夠在作出任何投資決定之前,評估任何可能影響國際自然保護聯盟《瀕危物種紅色名錄》及相關國家《受威脅物種國家保育名錄》的新業務。
生物多樣性影響評估亦根據當地法例規定並參考國際金融公司《可持續性框架》制定。這評估包含了分析基準狀況、評估項目影響的範圍與程度,以及研究緩解方案。該評估在考慮相關的避免、減低、恢復或復原的方案後,才擬定補償措施。
中電將根據環境盡職調查和環評的結果和建議制定緩解措施,以紓緩與經識別的生物多樣性和生態系統相關不利影響。該等不利影響將在營運階段透過環境管理系統(EMS)受到監控和控制,並定期進行檢視。
GRI參考:304-3、EU13
2023年的生物多樣性改善計劃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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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電致力減少在營運過程中排放的空氣污染物,同時擴大其可再生能源和核能發電組合。進一步降低現有化石燃料電廠的淨排放量仍然是集團優先處理的議題。
根據中電集團的HSE管理系統,中電擁有營運控制權的燃煤及燃氣電廠,都必須符合中電訂立的SO2、NOx及總粒狀物排放上限規定,或全面遵守當地相關法例,兩者以較嚴格者為準。集團擁有營運控制權的燃煤及聯合循環燃氣渦輪電廠透過連續排放監測系統,監測電廠的氣體排放(SO2、NOx及總粒狀物)情況。中電亦深明旗下燃煤電廠的汞排放日益備受關注,故自2021年起監測及報告其燃煤電廠的汞排放量。
除了在電廠管理流程中採用最先進的氣體排放緩解措施外,中電在設計新燃氣電廠時亦採用了先進的發電技術來提升發電效率,以助進一步減少空氣污染物和溫室氣體排放量。
SASB參考:If-EU-120a.1;GRI參考:305-7
雅洛恩、Mount Piper及青山發電廠等燃煤電廠是集團的主要氣體排放來源,相關的氣體排放指標在很大程度上受到該等電廠的表現影響。中電一直致力改善其營運所在地區的空氣質素,並不斷推進減碳步伐。2023年,中電檢視環境目標制訂流程後,完善氣體排放目標,以反映中電化石燃料電廠即將退役的情況。中電已就SO2、NOx及粒狀物排放量,以2021年為基準年,按百分比減幅制定了2025年及2030年的中期和長期氣體排放目標,而最終目標是達致零排放。排放目標範圍涵蓋中電擁有營運控制權的所有電廠。
2023年與排放目標及進展有關的成果如下表所示:
自然指標 | 減少污染 | 2023年成果 | 2023年進展 | 2025年底前的 | 2030年底前的目標 |
---|---|---|---|---|---|
排放量(促成影響的因素) | NOx排放量 | 減少29% | 符合預期 | 減少20%至30% | 減少50% |
SO2排放量 | 減少23% | 符合預期 | 減少15%至20% | 減少55% | |
粒狀物排放量 | 減少12% | 符合預期 | 減少10%至15% | 減少90% |
2023年,中電的SO2、NOx及粒狀物總量排放量較2021年基準年分別減少29%、23%及12%,符合訂下的排放目標,而SO2減排量甚至是超標完成。
中電出售中國內地的防城港燃煤電廠的股權後,再撇除印度發電資產(特別是哈格爾燃煤電廠),集團的整體氣體排放量已大幅減少。
隨著中電的多元化燃料組合策略奏效,加上致力維持控制排放設施的效能,集團的排放量得以進一步減少。
2023年的主要舉措及計劃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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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電致力在整個項目生命週期融入循環經濟原則,以探索盡量減少物料使用及棄置廢物的機會。中電按廢物管理層級,即預防、減少、重用、替換、回收再造、處理和棄置,優先落實可將日常營運中產生的廢物減至最少的首選措施。
SASB參考:IF-EU-150a.1及IF-EU-150a.2;GRI參考:301-2、306-1、306-2、306-3、306-4、306-5
中電透過於項目設計及建造階段進行的環境盡職調查及環評,以及於營運階段的環境管理系統,妥善管理所有有害及一般廢物,以減少廢物及促進回收,並確保按當地法例棄置廢物。中電按照廢物管理層級優先考慮減少廢物,其次是重用及回收再造,而不是進行棄置。當需要收集有害廢物進行回收再造或棄置時,將由認可承辦商依照當地監管要求進行。
中電旗下燃煤電廠在營運過程中的主要副產品,是燃煤產生的煤灰以及煙氣脫硫過程中產生的石膏。中電根據環境管理系統中列明的廢物管理流程及程序,積極管理這些副產品,而非將其棄置。中電致力根據循環經濟原則及地方法規及慣例,將這些副產品用於建造工程及作其他用途。
中電日常營運產生的固體及液體廢物相對較少,但涉及拆建的項目通常會導致一般固體廢物量增加,而集團亦會在環境管理系統下處理及監控這些廢物。
中電還透過在電廠和辦公場所設置回收設施,並提供有關循環經濟原則及廢物管理的電子學習課程,推動員工在廢物處置上的行為改變。
中電記錄在其設施所產生及回收的有害及一般固體及液體廢物,按月監察所產生的廢物。
中電旗下電廠的所有煤灰蓄水池(即香港青山發電廠及澳洲雅洛恩電廠的各個煤灰湖)均已經過審視,其結構完整性令人滿意,全部被評為低度潛在風險。
中電回收有害及一般固體及液體廢物,並在可行情況下向其他行業出售煤灰及石膏等發電副產品以重複使用。
個別資產會產生不同類型的廢物,而燃煤資產是主要廢物產生來源,佔中電所產生的廢物總量約90%。產生及回收再造的廢物數量與輸出電量無直接關連,而是受維修和建造活動以及當地的廢物處理設施影響。
中電以2021年為基準年,按百分比減幅制訂了2025年及2030年集團中期和長期減廢目標。此外,中電還制定了到2025年達到100%回收廢棄電氣與電子設備、廢棄充電電池、廢金屬及惰性建築廢料,及完全摒棄在餐飲設施中使用一次性塑膠製品的廢物目標。
2023年,集團營運產生的廢物總量已從目標的基準年2021年水平減少71%,達標進度略優於2030年的廢物目標。
廢物大幅減少,主要是由於集團出售在中國內地防城港燃煤電廠的股權,並在計算廢物量時撇除了印度發電資產,特別是哈格爾燃煤電廠。各項資產亦透過各種廢物管理措施對減廢作出貢獻。
燃煤產生的煤灰以及煙氣脫硫過程中產生的石膏,仍然是集團的主要廢物產品。
中電亦已於2023年根據當地監管政策及回收基礎設施,實現全面回收廢棄電氣與電子設備、廢棄充電電池、廢金屬及惰性建築廢料,並摒棄在餐飲設施中使用一次性塑膠製品。展望未來,中電將持續改善廢物管理流程,並從項目週期的角度尋找減廢或回收的機會和舉措,務求持續提高廢物回收價值,增加產品及物料的循環利用。
廢物目標涵蓋中電擁有營運控制權的所有資產。2023年與廢物目標及進展有關的成果如下表所示:
自然指標 | 減少污染 | 2023年成果 | 2023年進展 | 2025年底前目標 | 2030年底前目標 |
---|---|---|---|---|---|
廢物 (促成影響的因素) | 廢料1 | 減少71% | 符合預期 | 減少65% | 減少70% |
回收廢棄電氣與電子設備 | 100% | 符合預期 | 100% | -- | |
回收充電電池 | 100% | 符合預期 | 100% | -- | |
回收廢金屬 | 100% | 符合預期 | 100% | -- | |
回收惰性建築廢料 | 100% | 符合預期 | 100% | -- | |
摒棄在餐飲設施中使用一次性塑膠製品 | 100% | 符合預期 | 100% | -- |
2023年的主要計劃及舉措包括:
2023年,集團回收及出售的煤灰及石膏副產品總量有所下降,原因是集團出售防城港電廠,而且Apraava Energy不再是全資附屬公司,計算時撇除哈格爾電廠產生的煤灰及石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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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電集團在旗下電廠採用海水冷卻或水循環再用工序,以盡量減少用水量及對環境的相關影響。
SASB參考:IF-EU-140a.3;GRI參考:303-1、303-2
中電致力減少作營運用途的淡水量。中電旗下的電廠根據各地的具體情況、營運狀況及年限,採取一系列節約用水措施。能夠循環使用的水量亦取決於多項因素,包括地點、電廠設計及當地規管要求。
中電在與水相關的問題上有雙重考慮。一方面,電廠使用淡水可能影響當地水質及導致水資源稀缺。為解決這個問題,中電在新項目規劃階段會根據當地規定進行環境影響評估,以確保與項目建設及電廠營運有關的影響得到控制及緩解至可接受的水平。
另一個考慮是中電旗下化石燃料發電廠及水電資產的水供應保障。中電擁有營運控制權的六個化石燃料電廠中有四個採用海水冷卻。如果海水冷卻不可行,中電將盡最大努力並採用水再循環工序減少淡水使用。雖然太陽能光伏電站亦須用水清潔太陽能板,但用水量相對較少。這些措施有助限制水安全問題構成的風險。
中電透過系統化的環境盡職調查,及每年使用全球公認的工具,如世界資源研究所的Aqueduct分析工具,評估新項目的水資源風險。評估範疇涵蓋水供應量、水資源敏感度、水資源壓力分佈、與其他持份者競爭水資源的可能,以及各地區實施的管理策略等。一旦識別出水資源供應風險,中電會與當地持份者溝通並了解其需要,及與當地供水商溝通以緩解及解決問題。涵蓋整個集團的最新評估顯示,目前供水體制穩定,造成嚴重影響的整體風險偏低。
中電的排放水質同樣必須符合許可及法例規定標準。在中電的環境管理系統(EMS)下,排水的負面影響均會根據定期檢視的計劃進行識別、監察及控制。為防止及處理污染物溢漏或洩漏,中電已制定了具體應變計劃。由於中電採取了水處理措施,集團各項業務的運作並無對相關的水體構成重大影響。
為監察用水效率,中電亦追蹤淡水抽取量、排放量及水強度(基於輸出電量),並每年訂立內部指標以鼓勵持續改善水資源管理實務。中電亦參與了CDP水安全調查問卷,並透過在調查問卷中分享的水資源管理數據,與同業進行基準比較。
2023年,中電檢視環境目標訂定流程,並完善耗水目標,以反映中電化石燃料電廠即將退役的情況。中電已就淡水消耗量以2021年為基準年,制定按百分比減幅計算的集團2025年及2030年中期和長期淡水消耗目標。中電制定了進取的淡水消耗目標,銳意在2025年時較2021年基準年降低45%至55%的總淡水消耗量。
淡水消耗目標涵蓋中電擁有營運控制權的所有資產。2023年與淡水目標有關的成果及進度如下表所示:
自然指標 | 減少污染 | 2023年成果 | 2023年進展 | 2025年底前的目標範圍 | 2030年底前的目標 |
---|---|---|---|---|---|
水(依賴性) | 淡水消耗量 | 減少71% | 符合預期 | 減少45%至55% | 減少85% |
SASB參考:IF-EU-140a.1;GRI參考:303-3、303-4、303-5
2023年,中電的淡水消耗量較2021年基準年減少71%,達標進度優於2025年的目標。
淡水消耗量大幅減少,與氣體排放和廢物產品的情況相似,主要是由於集團出售在中國內地防城港燃煤電廠的股權,加上撇除了印度發電資產,特別是哈格爾燃煤電廠。各資產的各種節水措施亦有助減低對水的依賴。
中電將繼續追蹤旗下電廠的循環用水總量,以進行持續改善,並在集團內部分享良好實務,使個別電廠的努力能發揮最大效益。
中電水管理最佳實務的示例概述如下:
由於集團出售防城港電廠以及Apraava Energy不再是全資附屬公司,特別是哈加爾電廠產生的用水量將不再計入總量,2023年淡水消耗總量有所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