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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性評估方針

重要性評估程序是中電可持續發展管理及匯報的最佳實務基礎,中電藉此將可持續發展理念融 入業務策略中,並為持份者創造長遠價值。

評估程序概覽

GRI參考:2-12, 3-1

重要性評估有助中電闡明可持續發展的相關影響、風險和機遇,以及釐訂如何在中電的報告中作出披露。中電 結合內部和外部持份者的觀點與廣泛的大趨勢分析,確定對其業務及持份者具重大財務影響的可持續發展重要主題。

重要性評估最佳實務的全球標準因應可持續發展披露標準的廣泛變化而不斷演進。

最值得注意的是,香港會計師公會(HKICPA)於2024年12月公布新標準,即香港財務報告準則S1號及香港財務報告準則S2號,明確指出財務重要性的評估方法。

2025年,中電考慮了標準制定者提出的最佳實務建議,包括以下各項:

  • 香港會計師公會於2024年12月刊發的香港財務報告準則S1號—可持續相關財務信息披露一般要求,並於2025年8月1日起生效;
  • 全球報告倡議組織3:重大主題2021;及
  • 特雷德韋委員會發起組織委員會(COSO)與世界可持續發展工商理事會(WBCSD)於2018年10月發 布的《企業風險管理於環境、社會及管治相關風險的應用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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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8年以來,中電的重要性評估考慮了大趨勢如何影響公司中長遠業務策略的可持續發展。

2021 年,中電採納雙重重要性的概念,以支持其可持續發展風險管理,同時為其一系列的年度報告制定可持續發展相關內容。

按此方針,中電的年報涵蓋可能影響公司前景的可持續發展相關財務重要主題,而可持續發展報告則包含對人類、環境及經濟有重大影響的可持續發展主題。

雙重重要性方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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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重重要性方針有助精簡《中電年報》及《可持續發展報告》中的披露內容。本報告的重要性關連圖章節,以及《中電年報》中 「管理對我們業務至關重要的議題」章節,概述了各項重要主題及中電就相關主題所採取的應對措施。

自 2022 年起,中電實施為期三年的雙重重要性評估周期。為反映最佳實務的變化,中電的評估方法不斷演變,重要性評估已考慮到在短期、中期及長期對集團有重大影響的主題。近年識別的重要主題整體上保持一致,僅於評估期間略有更新。中電實施以三年為一周期的雙重重要性評估程序。

評估過程的廣度和範圍每年均有所不同。集團在第一年進行全面評估,而第二年和第三年則著重於重新驗證並納入增量變化,所需時間較少。

中電的三年期雙重重要性評估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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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性評估的業務價值

重要性評估有助中電符合香港財務報告準則S1及香港財務報告準則S2所訂立的可持續發展相關財務披露要求。除支援企業匯報外,該評估程序亦以系統化方式識別及排序最需要管理層關注的可持續發展重要主題。

透過重要性評估所得的結果,對中電的策略規劃具關鍵作用,有助集團加強與持份者的互動,並前瞻性地識別新興趨勢。此主動方針確保可持續發展理念能有效融入整體業務策略之中,從而提升中電的長遠韌性及競爭優勢。

此外,重要性評估透過識別環境、社會或管治因素中可能構成風險或創造價值的領域,為有效的風險管理奠定基礎。將重要性評估流程更緊密地結合風險管理流程,有助中華電力制定更具針對性的應對措施、更有效地分配資源,並進一步鞏固持份者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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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I參考:2-12, 3-1

2025年,中電採用第二年的評估方針。當中包括全面檢視第一年的評估結果,並在需要時更新可持續發展相關的優先事項。中電亦與主要持份者進行聯繫,以驗證任何更新和確保評估的持續相關性。

聯繫持份者

檢視現有程序及結果、影響、風險及機遇表及主題理據,以識別任何明顯變化並規劃更新工作。中電與多元的持份者聯繫,包括投資者、行業專家、監管機構及客戶。他們對與中電前景最為相關的大趨勢進行評估,並進行SWOT分析。此外,中電亦審視了其風險登記冊、策略文件、公司政策及國際報告標準,以幫助識別對中電當前及未來前景至關重要的影響、風險及機遇。

識別、評估和驗證影響、風險及機遇

為了識別可持續發展相關影響、風險和機會(IRO),中電進行訪談,向中電中高層管理人員收集廣泛的內部持份者所反映的意見、檢視大趨勢以反映中電當前的營運狀況,以及審視最新報告標準。中電共識別出93個IRO,並將其歸類為最可能影響中電當前業務和營運環境的九大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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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電繼續採取上述評估方法,考慮風險的嚴重性及可能性,以及機遇帶來的效益規模及其可能性。每個影響、風險及機遇均被評定為負面或正面、以及實質或潛在的性質(根據最新的GRI 3:重大主題2021指南)。2025年,集團繼續根據國際財務報告可持續披露準則第1號標準評估時間範圍(短期、中期和長期)和在價值鏈中的位置(上游、企業營運和下游)等考慮因素。中電根據各項可持續發展相關風險和機遇的影響在合理預期下可能出現的時間,界定其時間範圍,並與策略和決策流程所採用的規劃時間範圍一致。

時間範圍

年期

說明

短期

0-1年

反映當前報告年度的影響,並與集團在綜合財務報表中所採用的時間範圍一致。

中期

1年至5年

與業務規劃及預算編製所採用的時間範圍一致,而有關規劃及預算一般以五年為期。此時間範圍亦有助定期就管制計劃協議進行中期檢討,並反映標準會計慣例,以確保財務及營運規劃的一致性和策略應變能力。

長期

超過5年

反映氣候模式的變化及不斷演變的大趨勢。

在最後的評估階段,中電對每個負面影響或財務風險逐項按其嚴重性及可能性進行重要性評估。所採納的方法參照了最新的GRI準則、ISO 31000 風險管理標準及中電現有的集團風險管理框架。中電採用同樣的方法評估每個正面影響及財務機遇的重要性,逐項按機遇的效益規模及其可能性進行考量。

在評估規模/嚴重性及可能性後,有57個IRO被評估為「高」或「極端」,因此具重要性。其中,35個為可持續發展相關的財務風險(25)和機遇(10),以及22個為持份者影響(11個負面影響,11個正面影響)。優先考慮的可持續發展相關影響、風險和機會已分別於中電《可持續發展報告》及年報中概述。

鑒證及確認

評估結果已由中電控股可持續發展執行委員會進行全面完善和驗證,其後再獲可持續發展委員會審批。作為業界先驅,中電委任獨立非財務核數師,按照《國際鑒證業務準則3000》(經修訂)的「歷史財務資料審計或審閱以外的鑒證業務」,對重要性評估進行有限保證的鑒證工作。此舉彰顯中電持續致力提升其重要性評估的透明度和問責性,並進一步加強其可持續發展報告工作的完整性和可信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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